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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躲天花板大玩躲貓貓! 警聽聲辨位紙箱堆裡逮人

通緝犯和警方大玩躲貓貓,最後藏在紙箱堆裡仍被識破。(圖/翻攝畫面)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獲報,有民眾表示他在山區內一處空地放置市價約30萬元的電纜線,遭2名竊賊偷走,氣得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後,也循線鎖定轄區內的一名慣犯,並發現該男為了躲避查緝,竟躲在雙溪山區的民宅,警方上門逮人,其中一人擔心通緝身分曝光,更和警方大玩躲貓貓,惟最後仍被警方識破,將男子壓制逮捕。

南港分局指出,涉案的黃姓男子因偽造文書和毒品等罪遭到法院通緝,但黃男為了躲避查緝,竟和同夥王姓男子一同藏在新北雙溪的偏遠山區,晝伏夜出,以此躲避警方追查。

儘管2人小心翼翼,但仍被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鎖定身分,最終在新北市雙溪山區某民宅內一舉將兩人查緝到案。

警方查捕時,當下只見同夥的王姓男子出來應門,警方也詢問王男是否有其他共犯,不過王男為避免身揹多條通緝的朋友黃男被逮,相當義氣,儘管自己面對警方也神色緊張,全程搖頭否認,但警方仍入屋搜查。

不過警方在搜查時,隱約聽見頭頂天花板夾層有移動聲響,上前察看卻又找不到人影,直到下來後發現門口堆疊比人還高的紙箱似乎有移動過,和先前擺放的位子不同,立即上前查探,果然在紙箱後揪出試圖躲避的黃男。

此外,警方也同時在客廳桌上起出安非他命毒品殘渣袋及吸食器,王男也向警方坦承毒品和吸食器是他的,當場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現行犯將黃、王兩嫌逮捕。

據了解,儘管黃、王2人否認自己有偷走電纜線,警方也並未找到遭竊的電纜線,但仍以監視器等相關證據,全案訊後依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等罪嫌,將兩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一旦竊取他人財物,便觸犯刑法竊盜罪,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勿貪一時之私慾而觸犯法網;如有放置重要物品應裝設監視器錄影系統,遇有可疑人事物,立即通報警方,讓警方能將不法分子逮捕到案,以維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