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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出軌國中女師…正宮氣炸「2度怒告」 小三賠60萬元成功上位
編輯:王德蓉 | 2022-12-01 15:15
高雄一名已婚楊姓代課男老師與某國中的女老師發生婚外情,遭正宮提告判賠50萬元,事後2人竟又藕斷絲連,正宮再度提告,法院也判女老師要再賠償正宮1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一名已婚楊姓代課男老師與某國中的女老師發生婚外情,男老師的正宮逮到後氣炸怒告,法院判決須賠償50萬元,沒想到男老師竟又與女老師藕斷絲連,再度被正宮提告,最後楊男和正宮離婚,法院也判女老師要再賠償正宮10萬元。
判決書指出,楊男與妻子結婚8年,但正宮於2017年從手機簡訊發現,丈夫竟和一名李姓女老師外宿共遊,還於國中校門前親吻,甚至相約學校附近的汽車旅館開房間;正宮氣炸提告,法院判2人應連帶賠償她50萬元定讞。
沒想到挨告後,丈夫與該名女老師仍藕斷絲連,甚至還公然放閃約會,再度單獨出遊且還有親密肢體接觸,丈夫也為了女老師向正宮提出離婚訴訟,正宮認為,該名女老師已破壞她的家庭及婚姻幸福美滿,再度提告求償50萬元。
法院審理時,女老師雖然未到庭,僅提出書狀表示雖與人夫雨中撐傘、在冷飲攤喝飲料、坐在牆邊對話,絕非「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行為」,否認侵害配偶權。但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2人的肢體接觸行為親密,明顯已經超越正常社交友誼,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與道德規範,審酌兩造身份、學歷等情形,認為李女應賠償10萬元,全案定讞。而正宮也同意與丈夫離婚,結束2人的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