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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劈腿女友「奉子成婚」 他20年後驚知被綠提告…求償失敗原因曝

男子20年後才發現女兒不是自己骨肉。(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奉子成婚20年,孩子竟不是自己的。一名林姓男子在2001年被分手3年的前女友「帶著女兒」要求認祖歸宗,便於同年與對方結婚。未料女方在兩人離婚多年、孩子成年後提告支付贍養費,令林男決定先驗DNA,卻發現女兒真非他的骨肉,事後對前妻求償50萬元,卻因超出請求權時效而敗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在1998年7月因被林女劈腿而與對方分手,但林女隔年生下1女後,以「她是你的骨肉」名義於2001年回頭找上林男,讓當時認為是意外驚喜的林男,在同年7月與林女奉子成婚。然而,這段婚姻僅維持5年就因感情失和告終。

 林女在女兒於2020年成年時,對前夫提告要求支付贍養費,對此,林男想起前妻當年曾劈腿、孩子可能不是他的,決定先驗DNA並確定「女兒並非骨肉」,於是提起確認子女關係不存在之訴,並在2021年3月勝訴。但他事後以林女隱瞞女兒非他親生、誘騙他結婚所提的精神損害50萬賠償,卻以敗訴收場。

林女證稱不知女兒非林男骨肉,且對方在2020年提出確認子女關係不存在之訴時,便知女兒非其親生,卻遲至今年4月才提民事求償,已超過2年請求權時效。高雄地院簡易庭據林男所提之家事起訴狀,也確認林男提告前已知女兒非其骨肉,並非去年親子關係不存在的判決確定後,才知被林女欺騙,認定林男超出《民法》2年請求權時效,判林女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