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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輪新商機1/「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 每年創造40億元大餅

11月30日起「電動自行車」改稱「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需經檢測審驗才能領牌上路。(圖/劉耿豪攝)

今年11月30日有一項新的交通法規開始實施,規定將「電動自行車」改稱「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不論新購或舊車,均需經過檢測及形式審驗合格,並投保強制險才可以掛牌上路。

這項法規的發起,源於2019年3月18日,時任交通部部長林佳龍發起的「交通部機車好朋友」Line群組中,兼任車輛公會機車委員會主委及光陽工業執行長柯俊斌的建議。柯俊斌認為,「電動自行車不須掛牌、登記、領照,因此管理困難,若有肇責或酒駕等違法事實也無法追溯、無法可管。」

從交通安全及管理角度來看,這項修法立意甚佳。因為2016年7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取得審驗合格標章即可上路後,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年年大幅增加,2016年有1,166件、2017年1,508件、2018年2,327件,到今年光是1-8月,就已超過5,800件,其中許多傷亡事故更因為電動自行車「沒有車牌號碼」,而找不到肇事者。新法規定必須審驗領牌並投保強制險,的確能夠更有效處理類似事故。

光陽工業執行長柯俊斌表示,過去電動自行車不須掛牌,造成管理困難,若有肇責也難以追溯。(圖/光陽工業提供)

也許柯俊斌自己都沒想到,這項法規實施後,還為台灣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製造業者,每年創造了近40億元的商機。

據了解,在11月30日之前,台灣約有65萬台合格的電動自行車,仍在使用中的約有45萬台,每年銷售量在10萬台左右。以目前光陽工業及中華汽車eMoving生產的幾種車型,每輛4萬元左右的價格計算,「微型電動二輪車」每年至少有40億元的規模。

諷刺的是,過去幾年累積的65萬台電動自行車,卻只有1.5萬台來自光陽、2.5萬台出自中華eMoving,兩家大廠加起來的佔有率只有6.2%。那其他的61萬台從何而來?本刊記者走訪十多家機車行,得到一個結論:除了台灣還有幾家品質不錯的小廠外,絕大多數都是來自大陸。一位專門販售電動二輪車的車行老闆估計,「至少有七、八成是大陸進口零件來台灣組裝。」

許多電動自行車是組裝或拼裝車,加上使用者經常違法改裝,肇事率年年增加。(圖/報系資料照)

由於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屬「中國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所以這些業者多半自行進口零組件,在台組裝生產,再掛上新品牌販售。一家位在桃園龜山工業區附近的機車行維修師傅說,「這還算比較正派的業者,找得到上游公司,也會提供保固。很多黑心廠商賣的其實是拼裝車,但是價錢很便宜,有的甚至不到2萬元,買家大多是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