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舉報員警猥褻「竟被送精神病院2個月」 她秀證據打臉…警方回應了
編輯:黃任強 | 2022-12-31 14:56
中國一名女子控訴遭員警猥褻,竟被送進精神病院。(圖/翻攝自南方都市報)
太離譜!中國南昌市一名女子過去因一起民事糾紛,鬧上丁公路派出所,認識了賴姓員警,對方以幫忙解決為由,約在酒店見面談案情,結果發生猥褻行為。事後她出現在商場3樓,並公開舉報,沒想到被送進江西省精神病院,引發外界關注。
女子向《南方都市報》透露,今年4月14日因一起民事糾紛,與賴姓員警相識,對方約她在酒店見面談案情,卻發生猥褻事件,「這件事之後我一直心情不太好,經常睡不著」,4月21日晚上,她失眠出門散心,走到一家商場的3樓吹風,保全見狀擔心她跳樓立刻報警,隨後來了2輛警車和8名警察,她把猥褻事件都說了,卻被送進精神病院。
女子4月22日凌晨,辦完住院手續後,接受相關檢查,也未收到精神病院出示的診斷證明,隨後被收治病房,直到6月17日出院,當天主治醫師出示的一張出院紀錄顯示,女子被診斷為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但是她一周後曾自己去做檢查,結果顯示精神無異常,亦無抑鬱或焦慮症狀。
女子7月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向江西省精神病院提告,要求民事賠償,近日也委託律師,將再次對精神病院和丁公路派出所提起刑事控告追究刑事責任。她痛批,經第三方醫療機構診斷,自己未患任何精神疾病,而且在被送精神病院前,警方並未徵求家屬同意,不合法律程序,涉嫌濫用職權,精神病院長達近2個月的收治,涉嫌非法拘禁。
對此,當局於12月21日回應指出,賴姓員警不存在猥褻事實,鑒於女子多次揚言輕生,並稱患有抑鬱症,出於人身安全考量,才會將她送往江西省精神病院治療,雙方各執一詞,案件背後仍有諸多法律問題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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