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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離婚引發殺機!狠男5歲兒面前殺妻 法院重判殺人罪還需賠百萬

陳男與妻子林女鬧離婚分居,在幼子前持刀殺妻一刀斃命,林母提民事求償,法官判賠251萬餘元。(圖/資料照片)

陳男與妻林女感情生變鬧離婚分居,陳男去年3月15日聯絡林接回5歲兒子照顧,但林帶兒要離去,陳卻反悔強將她拉下機車,持摺疊刀追殺,朝左胸狠刺一刀,利刃刺穿左肺、傷及心臟,送醫不治。刑事部分,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4年8月;林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法官判賠喪葬費、撫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共251萬餘元,可上訴。

陳男在2010年因涉毒品案被判刑,2017年執行完畢,2018年與林女結婚,兩人因感情生變而分居鬧離婚,陳去年3月間帶5歲兒子搬到中市北屯區1棟大樓同住,林在同年月15日上午連絡林女把兒子接走照顧,但林女帶著兒子與行李下樓到騎樓時,陳反悔不讓她帶走小孩。

林女不滿怒騎機車要離去,陳竟起殺機,自後用手鉤住她脖子強拉下車,林逃到騎樓,陳緊追又以左手鉤住脖子、右手則拿出折疊刀,猛刺她左胸口一刀,林倒地血流如注,送醫不治。

經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解剖,該致命1刀深達5至8公分,刺穿左肺,並傷及心臟,導致左肺塌陷、血胸等重創,休克死亡。

陳男犯案後逃亡2天,在住處附近建築工地被逮,刑事部分,一審法官以陳在幼兒面前,持刀刺擊手無寸鐵的妻子,一刀斃命殺意甚堅、下手凶狠,家屬悲慟難以彌補,犯後又多所辯解,直到法庭審理時才坦承犯行,今年8月間依殺人罪判14年8月。

林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喪葬費、撫養費及精神撫慰金。

法官審酌,林女死亡時57歲,林母還要照顧女兒的3名未成年子女,認定喪葬費30萬餘元、扶養費60萬餘元及精神撫慰金160萬元,判賠251萬餘元。

陳男與妻子林女鬧離婚分居,在幼子前持刀殺妻一刀斃命,林母提民事求償,法官判賠251萬餘元。(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