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生凌晨「公開3影片」:老婆先踹我才出手回擊 小甜甜不忍了直接報警
編輯:林姸君 | 2023-01-06 07:14
宋先生貼出3段影片。(圖/翻攝自臉書/宋晉賢)
小甜甜昨(5日)寫下5千字長文控訴遭老公家暴,以及宋逸民、吳東諺和白家綺阻止她報案與到醫院驗傷,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對此,宋先生今(6日)近凌晨2時貼出3段影片表示,「根據保護令上的結論,這整個家暴事件是因我老婆先一直踹我及要求我立刻去做家事,才引起整個的事件發生。所以這並不是單方面的施暴事件,是雙方都動手,與老婆臉書上所說的不同。」
宋先生指出,手上有3段影片,影片中的對話可以證明,老婆是先用力踹躺在床上的他,並且長達5~10分鐘,「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為我已經帶孩子很久,很累,想趁孩子睡覺時休息一下,並不是像老婆說的我在打電動,當時是老婆要求我立刻做家事,我告訴她我會做,但是讓我休息一下,因為我想趁小孩睡覺的空檔,也休息一下,因為小孩醒來後還要繼續帶小孩。」
宋先生透露,老婆一直踹和挑釁讓他實在受不了了,「我開口警告她不要再踹我,但她仍然繼續踹我,最後我實在就忍受不了才出手回擊,這一點我非常的抱歉。之後,她不停毆打我的頭、不斷拉扯我、用力捶我,並且呼我巴掌,所以真的不是她在臉書所說的那樣。」
宋先生強調,「我要先為自己身為丈夫,卻沒辦法忍住太太的挑釁,做了不應該的舉動,在這邊,我要向我的老婆以及社會大眾致歉,對不起!」
在貼文發出不久後,小甜甜隨即在下方留言,「你不要刪文唷,因為我的保護令是你有對外說明不實我能立刻報警處理;大家都不用留言,因為警察過去處理了,剛好他違反了我保護令散播不實的幾條內容。」
宋先生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小甜甜張可昀的先生,宋晉賢。
我之所以一直不表態,一直保持著沈默,其實是想要保護我們的孩子!
因為我不希望有一天,我們的孩子長大後看到她的父母在新聞媒體上的爭執⋯⋯⋯⋯
其實我們夫妻在1月3日,已經談了離婚協議,我對於妻子所提出的條件沒有任何的異議,因為我希望我的孩子不要陷入我們夫妻的爭執中,在她長大以後能夠知道我很愛她,這一切的忍耐也都是為了她。
在協議離婚之前,我與我的老婆也都曾經向教會家人表達不希望離婚,所以教會的家人朋友們,一直努力地在幫助我們和好,但是現在卻讓他們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我感到非常的抱歉!
這是我們夫妻自己私底下的生活,卻讓你們承受這樣子不實的抨擊,我真的很難過,對不起!
今天看到了我的老婆在臉書上的發文,我本來一直都不想在媒體談論這件事,但是,由於我老婆所說的都不是真相,我不願意我的沉默變成好像我在認同她的謊言,所以我決定出來告訴大家所有的事實和真相,讓大家知道。
首先,
我要先為自己身為丈夫,卻沒辦法忍住太太的挑釁,做了不應該的舉動,在這邊,我要向我的老婆以及社會大眾致歉,對不起!
不論如何,身為男人,就算是太太再怎麼樣的挑釁和一直不停的踹我,我也都不應該還手,我很抱歉,對不起!
我和我老婆在2021年一月結婚,當時我23歲,小她13歲,那時候我還沒有當兵,所以等我在2022年3月當兵回來後,才開始要工作賺錢養家。
我剛進入社會,經濟能力確實不足,沒有辦法完全負擔家裡一切的開銷,但是我非常的努力想要幫助家裡所有的大小事,當然包括做家事和照顧我們的女兒。
對於大家所談的家暴事件,我老婆Po出來的保護令,隱藏了真相,並沒有將調查的結果完整呈現出來。
根據保護令上的結論,這整個家暴事件是因我老婆先一直踹我及要求我立刻去做家事,才引起整個的事件發生。
所以這並不是單方面的施暴事件,是雙方都動手,與老婆臉書上所說的不同。
再來,我老婆說我用腳踹她大腿,以及用手打她胸膛,但是法官判定驗傷結果與情節不符。
同時也判定我老婆在事發後不停以腳踹我,對我沒有任何的畏懼。
我有三段影片,影片中的對話可以證明,我老婆是先用力踹,躺在床上的我,並且長達5~10分鐘。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為我已經帶孩子很久,很累,想趁孩子睡覺時休息一下,並不是像老婆說的我在打電動,當時是老婆要求我立刻做家事,我告訴她我會做,但是讓我休息一下,因為我想趁小孩睡覺的空檔,也休息一下,因為小孩醒來後還要繼續帶小孩。
但她一直踹我和挑釁,我實在忍受不了了,我開口警告她不要再踹我,但她仍然繼續踹我,最後我實在就忍受不了才出手回擊,這一點我非常的抱歉。
之後,她不停毆打我的頭、不斷拉扯我、用力捶我,並且呼我巴掌,所以真的不是她在臉書所說的那樣。
事情發生後,我老婆就到警察局做筆錄,我也打電話給我們教會的小組長,小組長得知我老婆帶著米苔目去做筆錄,隨後來到家裡拿米苔目的食物、尿布,送到警察局,等我老婆做完筆錄再陪同她回家,到家後,小組長先帶我們禱告,雙方平靜後,小組長要我好好的和甜甜表達自己的不對,並且鄭重的道歉,小組長在知道整個事情的全貌後,希望我們能夠和好,回到彼此起初的愛。最後在他們的安撫之下,我們夫妻擁抱過後,他們也就回去了。
在小組長陪伴我們協助溝通的整個過程中,我老婆完全沒有提到任何他會採取驗傷和提告的行為,因此我完全被蒙在鼓裡,在小組長離開後,老婆要我留在家裡照顧小孩,因為她要送教會的姊妹下樓,但事實是,她要求教會姊妹送她到忠孝醫院進行驗傷,而我自己一個人單獨和女兒在家,這和他自己所陳述當時她非常害怕又要保護女兒的敘述,完全不符。
最後我也想回應我老婆,她說她打過很多次的113和110,希望我離開家,但其實這件事情之後,我們恢復到以往的正常生活,我們一起上教會、一起買東西、一起吃飯、一起睡覺、帶她去看醫生、幫她拿包裹,甚至還幫她調解車禍等等,我以為我們已經和好了,突然有一天我接到派出所的電話通知我老婆有對我提告,要我到案說明,我才知道我老婆告我,接著我就收到了保護令,而這當中,我完全沒有收到家事庭的開庭通知。然後我也才知道,她對我提出了刑事的傷害罪告訴。
其實我真的很難過,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將夫妻的事情放在大眾面前公審,很希望這件事情趕快落幕,彼此好聚好散,也彼此祝福,為了孩子,也為了我們身邊的人,我希望我們的紛爭可以到此結束。
這些就是我要說的,再次為我所犯的錯誤,和大家道歉,對不起!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