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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人民土地來綠化「無尾路」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監委賴振昌、蔡崇義調查所提調查報告,並糾正新北市政府。(圖/CTWANT資料照)

監委賴振昌、蔡崇義調查,新北市政府於辦理「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時,未檢討計畫中道路已喪失迴車功能成為「無尾路」,又延宕辦理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且未採以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小之方法,進行道路路線之規劃,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昨(17)日通過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新北市政府,並建請新北府議處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

監委調查報告指出,新北市政府於1972年發布實施「土城都市計畫」案所劃設「IV-13」計畫道路,捨棄順接既有道路「承天路」不用,另行徵收民地規劃新路線,有違行政程序法第七條行政行為應以造成人民損失最小之原則規定。IV-13道路之迴車道位屬北二高工程範圍內,於1988年變更為高速公路用地,新北市政府卻未與高公局積極溝通,使該道路成為「無尾路」之錯誤設計,事後又未積極補救,於1989年辦理變更計劃時沒有納入檢討,經民眾陳情亦提出改善意見,新北市府仍未能加以積極補救。

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明知受委託規劃之顧問公司於繳交都市計畫圖重製成果時已有規劃品質不佳之狀況,卻未能即時補救,致使委託案自簽約完成至2011年辦理第三次通盤檢討,竟耗時長達將近8年之久,新北市府遲至2012年1月才與該公司解約,延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理時程。

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於2021年9月29日發布實施都市計畫案,將IV-13計畫道路寬度由15公尺漸變成36.5公尺,而實際上車行寬度仍維持15公尺,其餘寬度作為植栽景觀綠化之用,仍然沒有迴車功能,讓民眾土地遭徵收,財產權受到侵害,事後猶企圖粉飾該市府過往疏失,最後卻以犧牲人民財產權作為代價。

監委表示,在監察院調查本案過程中,多次函請新北市政府就案關事項查明,但市府卻屢次未能如期答覆,通知新北市府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到院應詢,詎料黃無正當理由、也未主動先向監察院告假,即逕指派副局長到院,顯不重視人民財產之保障,因此建請該府議處黃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