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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33年「尪外遇離家15年」 台中人妻託兒轉交離婚協議書…結果超扯

台中一名人妻結婚超過30年,老公外遇雙方分居已久。(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中一名人妻結婚多年,沒想到老公17年後外遇,還離家出走和小三同居,2人分居10多年,她去年託兒子轉交離婚協議書,約定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但老公卻沒有依約前來,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結果在近日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人妻在1989年結婚,老公在2006年間離家和小三同居,她用盡各種方法尋找,去找不到人,只好暫時把兒子託給親戚照顧,自己出去賺錢養家,夫妻倆從此分居,並於去年透過兒子轉交離婚協議書,要老公簽署,相約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老公簽署完協議書,卻放鴿子沒有出現,她認為2人早已無夫妻之實,婚姻難以維持也回不去了,於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無論是辦理離婚手續還是開庭,老公遲遲不出現。(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2人的兒子透露,他國小六年級時,爸爸像人間蒸發一樣不見,等到爺爺奶奶過世才回家。爸爸離開後,媽媽就把他委託給伯父和姑姑照顧。他猜測爸爸外面可能有別的女人,小時候不懂,長大後才知道爸爸真的另組家庭在外同居,因為爸爸有帶外面的女友來看他們。

直到去年媽媽再也不想忍受,表明想要離婚,託他轉交離婚協議書,他讓爸爸簽名後,順便約時間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程序,殊不知當天爸爸卻沒有到現場,就連經法院合法通知,開庭日依舊沒有現身,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院認為,兩造分居逾10年,明顯長期未維持夫妻的正常生活,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的特質已蕩然無存,由於長期分離已無情感,對彼此的生活情況完全不瞭解,僅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若仍強求維持婚姻,不僅無法改善現況,反而會讓雙方在矛盾中虛度歲月,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