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不能相送1/愛戀10年也沒用 少了這東西竟不能替女友辦後事
記者:陳柔瑜 | 2023-02-17 06:00
台灣法令規定要三等親才能替亡者申請死亡證明、領取遺體辦理後事,朋友間無法相送,沒有親人的亡者只能由政府機關聯合奠祭。(圖/翻攝畫面)
送終是人生大事,更是生者與亡者告別的重要過程,許多情人相愛相守多年,最終卻宥於法規而無法相送,留下終生遺憾。新北市黃姓男子(45歲)與大陸籍女友交往近10年,但女方罹患間質性肺炎,於去年11月病逝,黃男心痛不已,著手處理後事時才發現自己並非三等親,所有事宜都無法參與,只能眼睜睜看著愛人在公有納骨塔長眠,希望法令能更近人情,讓相愛的人得以相送。
「在我心中是把她當太太看的,只是因為她生病才一直沒去辦結婚。」黃男表示,他與女友約10年前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雙方相談甚歡後開始交往,並於約6年前開始同居,女友質樸淳厚、認真踏實,與自己的父母也相處和睦,他原以為自己找到可以攜手一生的摯愛,命運卻開了一個殘忍的玩笑。
在金融業工作的黃男回憶,約6、7年前,女友在季節轉換時總會無故咳嗽,他們起初以為是過敏,咳嗽症狀此後越演越烈,他們遍尋名醫都沒辦法確認真正的病因,直到在台大醫院進行肺部切片,這才發現女友感染間質性肺炎,造成此病症的原因也難以釐清。
據了解,間質性肺炎至今對臨床醫師而言仍是一大難題,嚴重的患者需換肺才能延續生命,黃男與女友也是「等肺名單」中的一人,但一次次的期望卻換來一次次失望,由於肺部移植無法活體捐贈,國內的習俗又多半希望為死者保留完整身體,捐肺的人少之又少,去年一整年都沒有等到合適的肺,女方的病情也急遽惡化。
「一開始想說等到肺便立刻辦結婚,後來想說她出院就去辦,最後卻等不到她出來了。」黃男含淚表示,2人間的情感深厚,早已不是一紙結婚證書可以證明,雙方也多次提及終生大事,但女友身體近年每況愈下,連吃飯走路都成為嚴峻的挑戰,婚事也只能一再擱置,沒想到竟成為了一輩子的遺憾。
黃男說,女友在去年11月初再次住進台大醫院,而此時期肺部已嚴重纖維化,她直接被推進加護病房,醫生緊急裝上葉克膜,為了避免患者痛苦而給予強力麻醉,女友也陷入沉睡中,他則四處求神祈禱,從佛教道教到耶穌會無一不求,只盼能再次見到愛人燦爛的笑容。
「但醫生說,醫療是有極限的。」黃男提到,在最後的那幾天,他每天都以淚洗面,在病床邊寸步不離的守候,女友於去年11月底離開人世,他當下痛不欲生,宛如心頭最重要的位子被剜去一個大洞,但他還是強打精神,想為女友操辦後事,而法規限制卻再次給他強烈打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死亡證明的申請人需為具其繼承權的親屬(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姐妹等),也就是三等親內的家人或者配偶,但黃男的女友在台灣沒有其他親屬,家人都在中國無法來台,而黃男身為死者最親近的伴侶,卻宥於法規限制,兩人沒有婚姻關係,所以連去冰櫃看女友最後一面都不行,只能眼見市政府為愛人舉辦無親亡者的告別式,骨灰則在陽明山公有納骨塔中安置。
「好像她離世的那一刻,我們就成為陌生人了。」黃男心痛表示,依照正常程序,無親人的亡者將公告半年才會處理後事,但女友在寒冷的冰櫃多待一天,他的內心也備受折磨,所幸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的幫忙下加速進程,他曾請禮儀師想幫女友化妝卻遭拒絕,更一度聽說其骨灰罈將和其他亡者擠進同一個塔位,所幸最終女友住進地下室的「獨居房」,而他也找來法師進行相關儀式,期望能讓女友得到安詳長眠。
黃男提到,女友生前常說想葬在台灣,他原以為自己可以親手操持愛人的後事,讓她可以莊嚴地離開人世,最終卻只能成為「最熟悉的旁觀者」。他呼籲法規能更近人情,讓相愛的人可以相送。
「難道真的要讓民眾違法,偽裝成死者的親屬才能處理後事嗎?」市議員劉美芳表示,如今新型態家庭興起,像黃先生這樣的情況恐會越來越多,希望政府能與時俱進、放寬限制,別使人間最痛的遺憾不斷發生。
台北市第二殯儀館館長劉瑞隆表示,能幫忙辦理亡者後事者包括親屬和亡者生前遺囑指定的人,如往生者過去是公立安養機構住民,安養機構也能協助處理,接著便是政府機關。過去的確遇過有亡者的朋友想協助喪儀,因法規有其限制而無法同意,化妝更衣等接觸到遺體的行為只能由公家機關處理,但朋友還是可以來參加告別式或到塔位探望,陪亡者走完人生最後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