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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膽島士兵遭通緝 傳他向中方表示不願回台灣

金門地檢署17日將逃跑的陳姓伙房兵通緝。(示意圖/unsplash)

金門二膽島上兵陳嘉壎自3月9日離營,距今已過了18天。金門地檢署17日時依《陸海空軍刑法》將他通緝,追溯期為20年。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今(27日)進一步強調,該陳姓上兵確認是「逃兵」,軍中不允許再出現第2位,柏鴻輝更表示,在戰時逃兵是要判死刑的。

26歲的陳嘉壎在金防部所屬烈嶼守備大隊二膽守備隊擔任伙房兵,3月9日早點名時,他人已不知去向,後來才發現他疑似企圖穿救生衣游到對岸中國,游到一半時因體力不支遭中國海警救起。目前確定他人在中國,而據金門立委陳玉珍透露,陳嘉壎向中方表示不想回台灣。

金門地檢署17日時判定他為故意逃兵,將其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以及同法中第40條第1項「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超過6天」正式將他通緝,通緝時效達20年。

今天的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質詢上,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向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問起陳姓伙房兵案件進度。對於他是否真的是自己穿救生衣游向中國,柏鴻輝回應道,這需要等陳嘉壎親自說明,並經國防部調查後才會向外界公布。而陳嘉壎何時會被遣返回台,柏鴻輝表示目前由陸委會等相關機構和中方協調中。

柏鴻輝也進一步表示,陳嘉壎被判定是逃兵,金門地檢署已對他發布通緝。對於林靜儀指責國防部對這逃兵案態度不夠明確,彷彿是在幫陳姓伙房兵的逃兵行為找藉口,柏鴻輝回應,國防部一直據實以告,陳姓伙房兵有可能觸犯的罪名以及需要負的刑責也都有公布。

他最後強調,已經向各部隊宣導,不容許再有第2個陳嘉壎。也告誡眾人,戰爭時期若是敵前逃亡就得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