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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駁回」汪小菲請求撤銷強制執行 怒PO文抖驚人花費內幕
編輯:周弘易 | 2023-03-28 14:41
汪小菲不服敗訴判決,表示會再上訴。(圖/汪小菲微博、大S臉書)
台北地院法官於昨天(27日)駁回汪小菲請求撤銷強制執行聲請,法官認為「定期定額」、「實報實銷」無法相互留用或抵充,汪小菲在「定期定額」費用並未付清,因此判定汪小菲敗訴,必須支付750萬元生活費給大S。此次駁回引得汪小菲在微博PO出9張總額高達3千萬的明細,證明自己都有付清約定款項,還稱這些只是「冰山一角」,並表示會繼續上訴。
汪小菲得知台北地院判決後,在微博PO出9張「零用金明細彙總表」,明細內容不但包括家教費、學校營養午餐費、牙醫就診費、鋼琴課費、電費、水費、無數次的點心費,甚至還有5168元「整人玩具」、2780元的「草莓」,金額最小70元(停車費),最大筆則是500萬的家庭備用金,支出費用總額共計3048萬4120元新台幣。汪小菲更在PO文指出,台北的司機每周都會向他請款,「費用從學費到買草莓,買文具到剪頭髮,作為一個父親我一分都不會少」,但同時他也強調明細上的內容「只是冰山一角」,顯然實際支付的金額比3千萬更多。
不過,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參照調解筆錄內容後,認為「定期定額」及「實報實銷」無法相互抵充、留用,二者各自獨立,而汪小菲的確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未將「定期定額」的費用清償,因此大S聲請強制執行有理,一審判定汪小菲敗訴,必須依當初調解內容支付750萬元新台幣給大S,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大S母親回應「小孩日常支出是父母的事!詳細情形不是很了解,感謝關心」。大S也透過經紀人回應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判決就是給他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