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見父親偷吃女鄰居 小六兒對法官說:還假裝跟我媽是好姊妹
編輯:周弘易 | 2023-04-03 14:19
男子偷吃女鄰居,家中廚房親密擁抱,遭兒子撞見。(圖/翻攝PIXABAY)
基隆一名連姓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與妻子結褵40年的連男懷疑妻子出軌、對其不忠,連男更指控遭到妻子趕出家門。但妻子卻反過來指責連姓男子「有很多小三」,並且和女鄰居常常摟摟抱抱,甚至還被兒子撞見。讓連男妻子最為氣憤的是,連男竟在身分證配偶欄註記「歿」,對外面女子都謊稱妻子已經過世,方便在外把妹。最後,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駁回連男的離婚訴求,其主要原因為連男的出軌行為是造成夫妻失和的關鍵,責任較重大。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連男稱自己為了工作需要交際應酬,但是妻子確認為他在外面和別的女生有曖昧,因此經常吵架。連男也向法院表示自己依舊深愛妻子,不希望破壞家庭和諧,所以他把每個月的收入全數交給妻子保管。希望藉由收入全數交給妻子的方式挽回妻子的信任。
但事情並沒有連男想的那麼簡單,妻子對他依舊冷淡,也時常出言辱罵,使得連男心灰意冷,心情非常沮喪,連男認為婚姻關係已經無法延續下去,以致於向地方法院訴請離婚。
連男妻子表示2001年自己到醫院進行切除子宮肌瘤手術,連男趁他住院期間,跟女鄰居在家中廚房摟摟抱抱、非常曖昧,而且還被當時就讀小六的三兒子撞見,三兒子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便沒第一時間告訴母親。
在連男告上法院訴請離婚後,法官也傳喚兒子出庭作證,法官問:「你們其中有人有看過爸爸的小三嗎?」兒子回應法官:「有,就是住在對面那個女的,天天都跑來我家,還曾經被我三弟看到,他們在廚房親密摟抱。」兒子還向法官表示,女鄰居還會假裝是母親的好姊妹,常常來關心母親。
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相關的證據,都指向連姓男子有不正常的的曖昧關係存在,為小三一事還親筆簽下切結書,後來乾脆夜不歸家,斷絕與家人間的聯繫,導致夫妻關係本就惡化,因而再迅速惡化下去。法官認為就算婚姻出現裂縫,連姓男子也是主要關鍵,要負較重的責任,因此法官依《民法》判定連姓男子不得請求離婚,連男一審敗訴,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