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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內詐死刑毒販 無良女騙「給15萬幫改判死緩」下場超慘

(示意圖/翻攝PIXABAY)

大陸江西省法院官方公眾號近日公布了一則案件。一名萬姓女子在看守所內詐騙死刑毒販,謊稱花15萬,可幫忙「找關係」幫助其二審改判死緩。法院經審理認為,萬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人民幣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年3月。

《九派新聞》報導,2019年8月底,萬某因犯合同詐騙罪在吉安市看守所與鄧某相識。得知鄧某因犯販賣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後,萬某謊稱可「找關係」幫助鄧某二審改判死緩,需花費15萬元左右。

鄧某從懷疑到相信,將其丈夫聯系方式給萬某,讓萬某聯系幫其「找關係」改判。萬某被釋放後,她找到鄧某親屬,自稱受鄧某委托幫忙「找關係」改判死緩,但需要支付15萬元費用。鄧某親屬當即表示只要能幫鄧某改判為死緩,願意出錢,但要萬某先行墊付。得到應允後,萬某和鄧某親屬互留了聯繫方式。

2020年1月初,萬某謊稱為鄧某墊付了十幾萬元,現在自己資金困難,要求歸還墊付款。鄧某親屬信以為真,先後三次向萬某的銀行賬戶分別轉賬3.5萬元、4萬元、2000元,共計人民幣7.7萬元。萬某收到上述款項後將其用於歸還自己的欠款以及個人日常開支,後歸還了7000元。案發前,尚有7萬元未歸還。

法院經審理認為,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人民幣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萬某在緩刑考驗期間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與新罪並罰,萬某犯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數罪並罰有期徒刑6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9000元,責令退賠7萬元。

一審宣判後,萬某不服提出上訴,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