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只為普發6千?蘆洲弟寵物繩勒斃兄 死者妹還原:凶手不只一個

蘆洲弟寵物繩勒斃兄。(圖/翻攝照片)

新北市蘆洲區日前發生人倫悲劇,一名44歲的陳姓男子與48歲的哥哥起口角,竟用寵物牽繩將對方勒斃,回神後打電話報警自首。警方調查動手原因,竟是為了才剛發放的「全民普發6000元」。不過,死者妹妹4日在PTT以2000多字長文還原案發經過,認為「這件意外的發生,我認為兇手不只一個」。

只為普發6千?蘆洲弟寵物繩勒斃兄。死者妹還原:凶手不只一個(圖/翻攝照片)

死者妹妹在PTT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案中的加害者與被害者的妹妹,這幾天看了太多加油添醋的報導及被誤導而產生的言論,整理思緒後,我決定出來替我大哥平反。

死者是我的大哥,加害者是我的三哥,平時家中只有我媽、我大哥、三哥、及三哥的兒子,也就是我的姪兒,而他們一直以來都同住。我是在從三重搬來蘆洲後並沒有很久,因為受不了家中的一切,因而選擇在我有點經濟能力後搬離開家中,偶爾回家看看媽媽。我與哥哥們年紀相差平均約20歲,自從我有記憶以來,家中的經濟支柱都是我的母親,包括我姪兒出生後,一直都是。

我的大哥從小智力不足,後期診斷有精神障礙,平時愛偷家中東西去賣、貪小便宜、愛亂投訴別人,真的很令人討厭,(這邊對於被投訴過的人,我深感抱歉),平時看到我們整天想借5元、10元,有點錢就想去刮刮樂,我們在三重的家當初也因為他先天的缺陷,在我媽心疼下買他的名字(怕將來被其他兄弟趕出去),後來卻被他販賣,處理之下,最後被法拍而搬來蘆洲,而這件事情應該是他這輩子做過最過分的事情了。

但其實給他一點點好處(例如幾十塊錢、一包菸),平時他大致還算好打發,叫他倒垃圾、洗碗、買東西,可能做得沒有很好,但他大都會去做。我大哥整體個性其實還算單純,他就是一個不給糖就搗蛋的人,除了很盧,他也不會真的傷害誰。

只為普發6千?蘆洲弟寵物繩勒斃兄。死者妹還原:凶手不只一個(圖/翻攝照片)

相比之下,我們根本管不動我三哥,甚至畏懼,而他其實很聰明,小時候還是進資優班的,很多事情他都會,但是沒有毅力、脾氣差、沒本事還愛炫耀、喝酒就鬧事,長期以來精神凌虐我們大家,每次工作最多平均不超過半年,只要稍微打點零工,就會去喝酒回來把全家叫醒教訓大家,出言不遜,說一些無中生有的事,包括罵我是雜種、說全家都是他養的、罵大家是廢物、畜生、叫我們去死...等,罄竹難書。

而現在也常常找我借錢(當然我沒借),有喝酒就會開始作亂,一次比一次誇張,而他也三番兩次因為飲酒過量住院,但死性不改,繼上一次做過最過分的就是意圖燒我的狗,還不承認,後來也因為縱火關了一陣子,那次過年是我最快樂的一年,但我也被我媽媽痛罵了好一陣子,直到後來我開始接過家裡剩下的貸款及固定繳交孝親費才得以紓解我媽對於我「害」我三哥去關的憤怒,我知道媽媽是煩惱經濟問題,認為至少他在,還能多少給點錢,及心疼兒子,我並不怪她。

我們家幾乎每個人都對他申請過保護令,但同住家中,這根本沒有用,我媽也不知道怎麼趕他走,甚至可能根本也不願意,手心手背都是肉,況且家就在這,他一定還是會在這裡堵我們,所以真正的趕出去到底要怎麼趕?而且趕出去,會不會換傷害別人我們也不曉得,至少在家他只會欺負我大哥,所以我媽都教我們大家要隱忍他,也常常叫我大哥自己看情況,溜出去晃,不要回家被揍,他也嘗試過躲在我媽房間假裝出門,最後還是被發現拖出來打,而我手機裡留存他的最後身影,正是這一個影片,那次回家調閱給他,也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我大哥還活著的模樣。

過去他就常常欺負家中最弱小的大哥,因為只有他沒本事逃跑,三不五時叫他做東做西,不爽就罵他、揍他,先前因為他們偷東西互推、吵架等,我有在家中裝監視器,所以前面才提到我持有一些他毆打我大哥的影片,後來因為我某次跟我三哥吵架,他逼我拆走客廳的監視器,才會反而沒有拍到這次的意外。但我媽房間依然有,而事後,我也去聽了房間的監視器影片的聲音,依據聲音得知我三哥非常可惡的從8點多就一直在罵大哥、揍他,過程他還有確認我大哥還有沒有氣,發現還有氣就加強使他斷氣,再打給我媽跟我姪兒表示他處理完了。

只為普發6千?蘆洲弟寵物繩勒斃兄。死者妹還原:凶手不只一個(圖/翻攝照片)

所以案發當時並沒有其他人在家,沒人庇護下,我大哥才會死在他手中,但是這一切我早有預料,但我以為是在我媽年老後離世才會發生,或者還沒發生前也許我三哥就會因為飲酒過量而過世,但沒想到提早發生了憾事,更沒想到我只是剛好有事,把我的狗送回家幾天,牽繩就成為兇器。

今天我大哥的死,跟那個6000元有點關係,又可以說是沒有關係,我三哥平常就喜歡抓我大哥各種辮子,加上他應該是想逼我大哥拿他的錢去買酒給他喝,不爽才揍他,但他有時候有點錢也會請回去一點,然後各種邀功,總之這些事情都是他們的日常,只是這次真的鑄成大錯了。

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的經典台詞「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我相信我媽並不想養出殺人犯,更不想養出殺自己兒子的殺人犯,但整件事情,我認為我媽要負責任,不諱言這些是她的教育失敗,但我認為台灣的法律也要負責。

從小,他們就發生過無數次爭吵,每次報警都說要現行犯或有自殘行為才能強致就醫,我一直覺得他有精神病,但他至始至終不願承認,所以我等呀等,到後來我三哥鬧輕生過、放火...我還以為終於可以強制就醫了!但發現也都很快就放回來,都沒辦法真的達到實質作用,警察來過無數趟、社會局關心無數次,但也只能關心,沒辦法解決。求助過好幾次的我們,好累,但台灣的法律沒有一條能真正幫到我們,我知道他們都有病,到底要怎樣才能送他去治療?我真的不知道。過去最後一次聯繫我的社工,我知道他很盡力想要解決我們家的事情,但其實也還是提不出可行的辦法,每次都是發生爭吵、報警、拘留幾天、回來、爭吵、報警...不斷地惡性循環,所以我知道,只有發生大事才能徹底喝止,因此我最後跟社工說:「這件事情的結束,就是要等到有一天我三哥真的打死我大哥,才會結束。」而這一天真的到了。

此事發生後,我想,各個被煩過的公家單位的,更或者螢幕前的你,應該會為此喝采,因為少了這兩位頭痛人物,社會資源終於可以少被濫用些。他的死不會有人替他傷心,死後只留下帶有遺憾的我們,但我真心認為,他平時的可惡真的比不過我三哥的惡劣,他更沒有權利奪走我大哥的生命,沒有我三哥,也許他還能苟且偷生的活下去,而這件意外的發生,我認為兇手不只一個。

至始至終我相信人性本善,但為什麼後來會變成這樣,很多值得探討,這也是《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王赦想要找的答案,他沒有找到,而我也沒有。他們的例子在台灣的無數家庭中,我相信都有類似的狀況,只是已經釀成悲劇,或者還沒而已。最後謝謝大家的關心,願大家都能保持善良,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