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酒駕被開單不滿 醉男持刀闖派出所欲砍警一審判7年
記者:莊曜聰 | 2023-04-07 11:15
台南學甲一名吳姓男子,酒後持雙刀進入警所欲砍殺值班員警,被開13槍後制伏,台南地院一審判處他7年徒刑。(圖/翻攝照片)
台南市學甲區一名45歲吳姓男子,去年8月26日酒後持雙刀闖入宅港派出所,就朝著值班台的李姓員警砍落,李員驚險躲過攻擊,跑出派出所外,與吳男對峙,最後連開13槍才將吳男制伏,當時南市殺警案才發生不過幾天,此案也引發關注,法院審理時,吳男辯稱在派出所發生的事情他全無印象,雖經鑑定吳男有酗酒成癮問題,但辨識能力並無減損,台南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7年徒刑。
檢警調查,吳男在事發當天前往邱姓友人家中飲酒,他喝了半瓶米酒後,對友人發洩曾因酒駕被警方開單的不滿,隨後下午近3時徒步前往宅港派出所,見到只有李姓員警一人在值班台,他先是藉口說要吹冷氣乘涼,員警先讓他坐在辦公廳椅子休息,期間兩人還曾對話,李員聞到吳男身上酒氣,還問他「怎麼來、要如何離開」。
吳男離開時,向李員說了句「我拿一下那個…」又步行返回友人家,到廚房拿了兩把菜刀藏在身上,又返回警所,先是坐在原先位置,再緩緩移動椅子,靠近正在辦公的李員後方,抽刀揮朝頭部、頸部揮砍,李員眼角餘光瞄到吳男前來,立刻大聲喝斥,又迅速握住他的雙手,把吳男推向後方廚房位置,再趁機跑出派出所外。
沒想到吳男不肯罷休,追出警所外,李員喝止無效後朝他腿部開槍,沒想到吳中彈後仍持續進逼,雙方從警所前廣場到馬路持續對峙,民眾聞訊也外出觀看,李員怕肇生危險,再朝吳男手部及腿部射擊,吳倒地後,李員隨即上前提開菜刀,將他逮捕。
吳男開庭時則辯稱,事發當天他喝了酒,在派出所內發生事情都沒印象,只記得他曾在警所外與貓咪玩,並沒有殺人意圖,經鑑定吳男當下的精神狀態,認為他長期飲酒,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即酗酒成癮問題,但襲警時還沒到能影響判斷力或衝動控制能力的酒精中毒狀態。
合議庭審酌,吳僅因酒駕犯公共危險罪遭警方取締不滿,就持菜刀前往警所砍殺與他並無過節的李姓員警,又朝頭、頸等人體要害攻擊,犯罪動機、手段均屬可議、犯罪所生危害不輕,一審依殺人未遂判處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