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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街頭大喊「穿這麼少!不冷嗎?」 女子因「這理由」提出家暴訴訟

(示意圖/pixabay)

台南一名女子日前在等紅燈時巧遇前男友,前男友基於天氣寒冷理由詢問女子穿著保暖問題,甚至在懷疑前女友沒聽到的情況下,在街頭大喊「穿這麼少!不冷嗎?」結果該名女子卻認為前男友音量過大,自認遭到前男友侵害,所以對警方表示遭受家暴,要求申請保護令。但最後台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全數駁回女子的請求。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3月,女子向警方報警自稱遭受家暴,女子表示,自己在路邊巧遇前男友,在面對前男友大聲詢問穿著問題時,該名女子自認「心生怯意」,也由於兩人是曾有交往關係,受到家暴法保護,所以女子對前男友提出家暴訴訟,並要求申請保護令,要前男友離他遠一點。

後本案經由台南地院家事法庭審理後,家事法庭認為,如有家暴的事實,且不法侵害行為有「持續發生」的可能性時,家事法庭一定會核發保護令。但也解釋,精神方面的不法侵害有時候很難認定是家暴法中所規範的暴力行為。

在本案中,雖然女子自認精神方面遭受侵害,但由於女子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所遭受的精神侵害「已達家暴程度」。且法官曾要求女子在限期內補充相關證據,但該名女子卻直到時限之前都沒有補充。最後,台南地院家事法庭只能駁回女子的保護令申請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