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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院祕書長林錫山收賄判刑36年 今報到入監執行
| 2019-07-19 14:03
圖說-前立院祕書長林錫山收賄判刑36年 今報到入監執行
【記者/謝中凡】
前立法院祕書長林錫山主導資訊系統工程標案收賄,最高法院日前判刑確定的部分共計36年,但實際刑期將由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裁定,而林錫山本人則於今天上午10點自行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監執行。
最高法院係於11日宣判林錫山有期徒刑36年確定,林錫山今天上午10點進入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執行入監,他看到媒體即低頭不說話,面對詢問仍不發一語,僅兩度鞠躬後,進入執行科。
林錫山因為主導立法院多起有關資訊系統工程的標案,自2012年至2015年多次收受網遠科技的賄賂,被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名起訴,最高法院日前將林錫山所涉案件中一次收賄300萬部份,以證據調查未盡為由發回高院更審,其餘上訴均駁回,總計確定部分有7次收賄,2次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共計10項罪名成立,刑期總計36年,沒收犯罪所得2億6千8 百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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