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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同仁被記過!基層員警發動「治安消極日」 律師開酸:不違法就不會執法?

中壢一名健美肌肉男赤裸上半身到超商買雞胸肉,卻因買不到喜歡的口味而暴走失控,最後遭警方持警棍打到頭破血流引發爭議。(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中壢區20日一早,一名肌肉男在長沙路一間超商中赤裸上半身失控暴走,不僅對警員揮拳,還砸落店內商品,深蹲跳起來發出陣陣怒吼聲,最後遭到2名警員制伏,但警方執法過當也引發討論,動手的警員更被記2小過並移送法辦,導致23日上午有基層員警在網路發文,要發動4天的「治安消極日」聲援執法的員警。對此,網紅律師「巴毛」也開酸,「台灣警察真的讚到不行,因為有人違法私刑被懲處,決定集體擺爛。」

警方將已制伏的肌肉男打到頭破血流,如今警員被記過,有其他基層員警發起聲援。(圖/翻攝畫面)

有中壢警分局基層員警昨(23日)一大早在臉書專頁《靠北POLICE》發文指出,「我們預計於6/1 00時至6/4 24時,發起第一波治安消極日……針對本次懲處,同事的新聞稿令我們基層十分心寒,所以同事之間串連預計於上述日期消極作為,以『不查緝績效、不主動開單、不處理分局交辦事項』表達不滿。」

原PO也補充,這4天該簽的表、民眾報案都會如往常一樣處理,請轄內民眾不必擔心權益受損。「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建起撤銷同事記過處分。」至於發起治安消極日的原因,主要就是「兄弟有難分長官不挺」,雖然目前人數不多,但希望自願的同仁不用表明,「自行於上述時段發起即可」。

對此,巴毛律師23日晚間也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指出,如果「治安消極日」真的是由警察發起,那「台灣警察真的讚到不行,因為有人違法私刑被懲處,決定集體擺爛。叫你們不要違法,結果你們決定乾脆不要執法,是不會合法執法484(是不是),我傻眼。」

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論戰,有人相當支持基層員警發起的行動,「有認識的學長已經施行消極作為數年了,根本先知」、「身居高位的警察官們,拿出肩膀來好嗎,永遠只會打自家小孩給外人看,自己在民代、權貴面前永遠像條狗」、「已自行該專案實施多年,績效卓越」、「要知道浩克那麼壯,被他打到真的不是普通的痛,換做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同情警察」、「組工會才是王道,修法警察才有改革的可能。」

但也有人認為浩克打警察,跟警察打人一碼歸一碼,「打警察的會有相關刑責辦他,警察先前被打,所以警察能情緒失控暴打對方?這邏輯根本是職業造成的盲區,要是一般人剛剛被打後來情緒失控暴打對方,一樣要付相關刑責。別覺得穿上警服就有無敵星星,警察公權力可沒大到可以這樣,兩個都會有相關刑責及懲處,一碼歸一碼」、「有大家是叫警察不要犯罪,不是叫警察不要執法欸」、「自己選擇警察這個職業,連基本的職業道德也沒有,難怪會讓人印象那麼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