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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兒虐重症機構爆虐童案!10歲男童眼眶骨折 衛生局突襲檢查

10歲男被打到眼眶骨折 高市衛生局突襲開查。(圖/高市衛生局提供)

24日爆出高雄某市立醫院附設的重症兒虐長期照護專責機構安置的1名10歲男童,遭到毆打導致身體多處瘀青、眼眶骨折,通報高雄市社會局後,社會局認定護理師及照護員2名行為人已違反兒少法,依規定於今年5月4日開除。而長照機構主管機關高市衛生局今日無預警突襲該機關,確認現有人力與服務均符合規定。

於高雄某市立醫院住宿型長照機構安置的10歲男童,今年3月就診時,被醫師發現有受虐痕跡,醫師發現其右下眼瞼、左胸前及右膝瘀傷有輕微瘀傷,疑有不當照顧行為,依法通報社會局。

社會局介入調查後發現,2至3月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錄影帶內護理師及照護員疑有不當照顧的行為、數次拍打臉部,因此立即召開專家研商會議,認定2名行為人已違反兒少法,將依法嚴懲6萬至60萬元,並汰除資格。

今日身為長照中心主管機關的高市衛生局也前往突襲長照中心,查核結果為開放床數49床,設置護理人員7位、照服員17位;現住幼童25位,9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查核現場有16名幼童,照護人力護理人員2位、照顧服務員4位,符合法規設置標準。

市府表示,該市立醫院亦將對該長照機構負責人進行懲處,院方並以重大事件處理並啟動院內調查,釐清事發原因及密切觀察該童後續健康狀況。

衛生局也說明,事發當下,該市立醫院立即成立調查小組,並邀請2位兒少照護專家共同調查,立即評估該住宿型長照機構所有孩童的身心狀況,確認該案為單一事件;院方立即糾正當事人行為且將相關涉案人員調離服務單位,其中一名護理師因事證確鑿,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以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處以停業4個月的處分,某市立醫院亦召開人審會審議,已於今年5月4日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