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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外遇公司下屬出人命:是不是要拜拜? 正宮抓包下場慘了

人夫跟公司下屬偷情,還一起去南橫玩。(示意圖/Pexels)

呂姓女子發現林姓丈夫和公司下屬梁姓女子外遇,2人發生性行為,梁女不小心懷孕,傳訊息問,「拿掉了小孩是不是要去廟裡拜拜呢?」,而呂女抓包後,2人還一起去南橫玩,她向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法院判賠40萬元。

判決書指出,呂女跟林夫在1999年結婚,而丈夫和梁女因為在同公司工作,在2020年起發展不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不僅發生性行為,梁女懷孕墮胎,而她發現2人外遇後,他們還是繼續往來,在去年一起參加南橫4日旅遊,而呂女內心深受煎熬,向2人提告求償200萬。

林男跟梁女都沒出庭答辯,但梁女她曾辯稱,她確實有跟林男發生性行為,但是呂女都知情,應有默許其2人交往,而她曾跟林男去南橫玩,他媽媽也有同行,呂女曾說如果她答應斷絕關係就會撤案,而她也確實提出分手,不過因為現在跟林男在同間公司上班,如果撤回訴訟,她就會直接離開。

桃園地院法官檢視證據,看到呂女提供2人的LINE對話截圖內容,梁女傳訊息說,「拿掉了小孩是不是要去廟裡拜拜呢?今天我兒子不小心把筆心弄到眼睛」、「我總覺得怪怪的」等;林男回說,這幾天再去廟裡拜拜。從下文句,可以看出梁女不是開玩笑,而呂女的部分主張是事實。

法官說,梁女說呂女默認2人交往這方面,也沒提出舉證,而林男現任某公司負責人,年收入約250萬,梁女高中畢業,月收入約3萬5千元,現已離婚和孩子同住,判2人須賠償呂女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