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西化工廠排放氣體「台3線路段瀰漫白煙」 環保局到場偵測開罰
記者:中國時報邱立雅 | 2023-05-28 17:17
關西鎮南新里一家化工廠因揮發性有機物質逸散為即時通報環保局,將面臨裁罰命運。(圖/翻攝關西鎮環境守護協會提供)
關西鎮南新里一家化工廠28日清晨發生有機溶劑揮發有機物逸散,導致鄰近台3線路段瀰漫白煙,當地民眾通報關西鎮環境守護協會,協會成員到場拍下氣體飄散畫面,並表示現場瀰漫著「奇怪的甜味」。環保局獲報到場後,偵測到揮發性有機物數值遠遠高出參考值,同時針對化工廠未在1小時內通報,將依空汙法第32條開罰。
南新里民眾當天清晨拍下化工廠排放氣體的照片,通報關西鎮環境守護協會,協會成員趕抵現場,操作空拍機拍下氣體排放畫面。協會成員表示,現場飄散不自然的霧氣,且飄散範圍很遠,從化工廠址一路往燥坑方向,甚至到南華1號橋,範圍超過1公里。
「奇怪的甜味。」協會成員指出,現場瀰漫著奇怪的化學味,是一股很難形容的甜甜的、奇怪的味道。不僅如此,協會成員表示,幾天前也有民眾拍到化工廠排氣的照片,也已向環保局檢舉。
環保局表示,當天為化工在凌晨3點至點間啟動空汙防治設備(二次燃燒爐)時,因發現有機溶劑桶槽出現裂痕,緊急將鋼桶內的有機溶劑移至1噸桶,在溶劑輸送過程當中以揮發性有機物逸散導至周界異味,但已於當天上午8時將全數溶劑輸送到1噸小桶內。
環保局接獲通報後,派員使用手持儀器偵測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確實遠超出一般環境的參考值,代表揮發性有機物質洩漏。
不過由於揮發性有機物逸散時,該化工廠並未通報環保局,依照空法汙規定,若原物料有滲漏、外洩等情況,必須要在1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處置,由於化工廠未在1小時內通報,環保局將依空汙法第32條及同法第67條處處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