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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強吻鍾沛君涉強制猥褻 律師揭最糟下場「可處5年徒刑」

鍾沛君控訴,朱學恒在餐敘期間,曾2度摟抱強吻她。(圖/翻攝自鍾沛君臉書、報系資料照片)

國內政壇性騷風波持續蔓延,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天(8日)晚間踢爆,她在去年的一場飯局,遭「宅神」朱學恒「毫無預警的抱住我強吻」,且涉及性騷的強吻舉動,還一連來兩次。對此朱學恒昨晚先在直播中坦承犯錯,但強調自己是「喝到斷片」,臉書的道歉文,疑似還自己招認有更多受害人,引發社會一陣譁然。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跟巴毛律師陳宇安都表示,朱學恒強吻女性,行為不單單是大家認定的性騷擾,而是涉及「強制猥褻罪」,刑事責任上,最重可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議員鍾沛君昨晚發文揭露朱學恒對她的強吻惡行,控訴對方去年在一場飯局上,趁兩人獨處期間,在有監視器的包廂,對她2度強摟、強吻,還大言不慚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行為跟態度都非常惡劣。

針對被鍾沛君指控強吻、強摟,朱學恒昨晚透過直播坦言,自己確實有錯、願承擔所有後果,但提到自己當時喝到斷片,失去判斷力;而後續在臉書道歉貼文,被發現他的發文有經過修改,原本內容是:「在此向所有被我冒犯的人道歉」,後來被改成:「在此向鍾沛君議員和所有社會大眾道歉」,讓網友質疑,是否還有鍾沛君以外的其他受害者,也曾被朱學恒強吻過。

針對朱學恆的道歉發文,巴毛律師陳宇安提到可能的刑責。(圖/翻攝巴毛律師混酥團)

對於朱學恆的道歉發文,巴毛律師陳宇安就在粉專質疑「請問所有人是幾個人?」並認為朱學恒對鍾沛君做的事,看起來已經不是單純的性騷擾,而是涉及強制猥褻,這是需要負刑責的,並痛批「去關吧你噁男!」。

針對朱學恆的道歉發文,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發表意見。(圖/翻攝施逸翔臉書)

而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也指出,如果朱學恒承認有強吻行為,那麼除了觸犯《性騷擾防治法》,他還可能涉及強制猥褻罪,按照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屬非告訴乃論。

另外,若為趁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