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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威脅散佈裸照逼少女上床 「12點前沒回就分享出去」

劉姓男子用裸照威脅少女上床,今遭判刑。(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22歲)日前使用交友軟體「ROOIT」,認識了一名女子安安(化名),兩人相識之後,頻繁使用通訊軟體聊天,甚至會互傳裸照,但在2018年1月,劉男竟用裸照恫嚇安安,若不與他發生性關係,就要在網路上散佈安安裸照,安安不得不答應,最後被劉男連續依不同方式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法官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劉男2年3個月、其中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6小時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劉男在2018年1月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了安安,兩人在通訊軟體上,會互相傳送裸照,但是劉男竟用安安裸照,威脅必須要跟他發生性關係,安安擔心自己裸照恐遭散佈,會影響清譽,不得不答應劉男,到新北市一間汽車旅館與劉男發生關係,先是用手指、跳蛋性侵,最後將自己生殖器放入安安下體,以威脅方式性侵得逞。

但是,劉男竟還不滿足,毫無悔意的傳訊息給安安「雲端還有備份」、「12點前沒回我就直接分享出去了」再次威脅安安,想要再來一次,安安不堪其擾,便向警方報案。

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劉男開庭時坦承犯行、也與安安達成和解,最後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劉男2年3個月有期徒刑;其中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