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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吳寶春條款」被濫用!教育部113學年起3招加強管控

教育部「吳寶春條款」,讓沒有學士學位者可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但近年衍生不少問題,教育部決定加強管控。圖為吳寶春(右)去年獲頒榮譽講座教授。(圖/報系資料照)

2013年教育部制定「吳寶春條款」,讓有「卓越專業表現」、但沒有學士學位者可用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近年該條款衍生不少問題,教育部決定113學年起,以3招加強管控,包括:學校應明確列出資格認定標準、名額上限;應列出學生入學後的輔導機制;以及經教育部同意後,才能用該條款招生。

今年6月監察委員賴鼎銘、范巽綠、浦忠成糾正教育部,指去年南投縣議會議長何勝豐爆發論文爭議,外界質疑何僅國小畢業卻能在4年內拿到亞洲大學碩士,恐有「吳寶春條款」遭濫用情形。

監委調查發現教育部對「吳寶春條款」現狀採被動等待檢舉、事後查處方式,消極掌握;且招生對象是實務專業取向者,卻多以學術論文畢業,有違碩士學位特殊屬性的立法宗旨。

教育部統計,過去5年(107至111學年)共有4301名碩士階段的「吳寶春條款」學生,其中3395人的入學前最高學歷是高中職、占78.9%;另有50人入學前最高學歷是國小、占1.16%。

現在43所一般大學、37所技專校院適用「吳寶春條款」,又以EMBA班(高階管理碩士班)最普遍;利用此管道,歌仔戲小生陳亞蘭、女星六月進入台師大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班,網紅「焦糖哥哥」陳嘉行則進入中山大學社會所。

為杜絕「吳寶春條款」被濫用,教育部表示,113學年起校方必須提出認定「具備卓越之專業表現」的明確條件,如職位、年資、獎項等、名額上限規定,及學生入學後的輔導機制,並經教育部同意後,始能招生。

對此,實踐大學前校長陳振貴指出,沒讀過大學,以國小、國中或高中學歷就直接讀碩士班,會很吃力。他建議大學以「吳寶春條款」招進學生後,應該給他們至少1年先修課程,補足應有能力後,再讀碩士班課程。

暨南大學校長武東星表示,大學碩士班以「吳寶春條款」招生,最常見的是50多歲公司負責人,有社會歷練,公司營收也很大,在業界有一定風評,只是因為早年家庭環境失學,這時若能獲得業界具分量人士推薦,就有很大機會獲准入學讀碩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