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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遭控長期性騷 被害人不戴口罩出面揭露

指控遭律師性騷擾的黃綺瑀表示,會再次於花蓮具名、脫口罩、不戴墨鏡、不悲情的方式召開記者會,主要是希望讓所有性騷擾受害者知道,犯錯的不是我們。(圖/王志偉攝)

MeToo被害人黃綺瑀指控曾遭李姓律師性騷擾,李曾發表聲明道歉,但聲稱是追求過程中的誤會!不過,黃綺瑀今天公開說,之後又陸續接到6名女生來訊受到類似手法性騷擾,法扶基金會秘書陳瓊伊除認為性平三法修法有加快的必要,並呼籲被害女生勇敢站出來,不要會害怕,法扶會提供法律協助。

黃綺瑀強調,自己願意露臉、具名、脫口罩、不戴墨鏡受訪,「因為犯錯的不是我們,而是做錯事的人!」她說,李姓律師仍堅稱這僅是追求過程中的誤會。然而,無論是李傳送給她的訊息紀錄,或是之後她接到多則不同受害者來訊,都顯示李姓律師就是位性騷擾慣犯。

她說,這些受害者包括高中生、大學生和社會人士,部分受害者遭受性擾的時間,是當時正在花蓮就讀高中的學子,可見李姓律師也以地緣關係對女高中生進行性騷擾,她已向台北律師公會提出性騷擾申訴,也呼籲所有受害者勇敢挺身而出追求公平正義。

黃綺瑀今早在花蓮縣議員魏嘉賢、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代理執行秘書陳瓊伊、勵馨基金會花蓮分事務所主任朱慶萍陪同召開記者會,包括縣府社會處社工科長陳秀鳳、教育處學管科員辛金玉等人出席,揭露李姓律師多起的性騷行為。

黃綺瑀也提供受害女訊息來電內容,「我也被他約過好記次,謝謝你勇敢揭發」、「他真的是一個非常煩的噁男」、「他一開始藉活動家人搭話,後來會有一些暗示性的言論希望約出去吃飯」。

魏嘉賢表示,針對李姓律師過去性騷本縣多名學生的行為,深感不齒並予以譴責。他希望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主動向各校瞭解,過去李姓律師是否還曾進入縣內其他學校演講並做出同樣的行為,也應杜絕此類不適任講者再次進入校園。

台版Me Too運動持續延燒,行政院預計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制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完成修法。

法扶花蓮分會代理執行秘書陳瓊伊認為,目前陸續發生的性騷擾案件多已超過法律追訴時效,她呼籲近期發生類似案件被害人不要害怕,找法扶,將提供律師必要協助,她也認為,雖然性平等團體積極奔走關切,但性平修法仍有加快必要,確保性騷擾不論防治或法律等問題都應得到更適當處理。

針對當事人指控,李姓律師稍早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數年前意圖搭訕黃小姐,卻導致黃小姐嚴重感到不快一事,本人感到十分抱歉,雖然在黃小姐表達不悅的當下,本人即向黃小姐立即鄭重表示歉意,但是不為黃小姐所接受,僅能在黃小姐與其友人有法律問題的時候,提供部分法律服務表達歉意,雖本人事後多次竭力表達歉意,仍無法因此得到黃小姐之諒解。」李說:「由於本人搭訕黃小姐一事確實屬實,對於黃小姐所受到的傷害,本人再次於此進行公開致歉,願黃小姐能予以寬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