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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真正「素人」國民法官名單出爐 新北地院明組合議庭審殺人案

新北地院今(17日)上午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圖/報系資料照)

國民法官制度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北地院今(17日)上午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已由院、檢、辯三方於到場之57名候選國民法官中,共同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預計明(18日)上午9時許起,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案件,將成為「素人」國民法官審案首例。

新北地院表示,本院刑十五庭(國民法官專庭)審理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2號季姓被告殺人案件,依國民法官法第3章第3節之規定,於今日上午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已由院檢辯三方於到場之57名候選國民法官中,共同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2時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宣誓程序,預定於民國112年7月18日上午9時許起,由上開經選任之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

根據新北地院資料,上述10名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中,男性佔6人、女性4人,其中21歲至30歲2人、31歲至40歲3人、41歲至50歲2人、51歲至60歲1人、61歲至70歲2人,分別住在新北市板橋、中永和、土城、樹林、新莊及蘆洲區,職業有自由業、服務業、保健食品業、無業等,教育程度包含高中至碩士,以學士4人最多。

司法院指出,截至7月11日止,共計有40件檢察官起訴的國民法官案件,其中6案已排定選任程序(包括台北、新北、基隆、金門等法院),將來被抽選到的民眾有機會步入法庭參與審判,法院也會在各層面妥善照料,讓每位被抽選到的國民都能夠安心參與審判,專心扮演好國民法官的職責,並把這樣寶貴的參與經驗傳達給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