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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頭遭重判21年竟賣毒籌跑路費 持假身分證擁槍逃亡2個月落網

蔡姓男子遭重判21年,但他不願入監服刑而四處逃亡,最終仍被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屏東縣52歲蔡姓男子販毒為生,更因犯下毒品和槍砲案件遭重判21年,但他不想入監服刑、四處逃亡,警方日前查獲他在訪寮鄉附近出現,立刻前往跟監埋伏,日前見時機成熟前往查緝,當場將他逮捕到案,更發現其擁槍自重,立刻將他解送歸案。

據了解,蔡嫌心思細膩,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多次更換交通工具、偽造牌照及變造假的身分證,而警方鎖定他後不斷跟監,終於確認他藏匿於枋寮鄉某住所,日前聲請搜索票將他逮捕。

警方在蔡嫌下車時展開圍捕,他見大批為警查緝還試圖逃跑,最終遭壓制在地、逮捕歸案,並於現場查扣查扣改造手槍1支、模擬槍1支、空氣槍1支、子彈41顆、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包(約毛重46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1包(約毛重160公克)、犯罪所得25萬8千元、電子磅秤、改槍工具一批等證物。

警方調查,蔡男因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遭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21年4個月定讞,但她不願入監服刑、四處逃逸,甚至還賣毒籌措跑路費用,但他逃跑2個月仍被警方逮捕,詢後將蔡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解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對於危害社會治安的各類犯罪嚴正執法、絕不寬貸,秉持「犯罪零容忍」立場與決心,執行各項掃蕩勤務,澈底打擊毒品、詐欺、槍砲、暴力等各項犯罪,並加強查緝逃亡、藏匿之通緝犯,將其逮捕歸案,使其接受國家司法制裁,彰顯警方執法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