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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娘肉搜小三找錯人 「連女帶爸」公審超慘下場曝光
編輯:朱冠宇 | 2023-08-08 16:48
律師娘誣指另名女子是小三、女子父親是詐騙集團,慘遭對方提告。(示意圖/Pixabay)
一名懷疑律師尪外遇並遭小三騙走數千萬的羅姓女子,憑疑似小三的臉書打卡肉搜到陳女,她除在臉書指控陳女小三、陳父詐騙集團,還到陳父建設公司的Google評論留言,遭陳姓父女提告誹謗,法官認定羅女搞烏龍,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定讞;民事一審判各賠償陳女、陳父30萬,並在個人臉書刊登1個月民事判決內容。
判決書指出,羅女稱經由陳姓小三臉書,發現對方曾在嘉義某社區打卡與居住,且其建設公司的家庭背景也與陳女吻合。而之所以去Google評論留言,是擔心誤認而詢問陳父是否有人冒用其女兒名義在網路詐騙,自己僅是提醒陳女可能被詐團盯上,與希望陳父主動聯絡,但陳父未回應。另此事事關數千萬詐騙、夫妻30多年感情,因此在個人臉書等管道警告親友詐騙、抒發自己情緒。
擔任公務員的陳女則稱,自己從未與男人有不正常交往,卻在網路遭羅女指控小三,造成她失眠、沮喪與精神極為痛苦;陳父也指,此事導致他遭長官、親友關切,還有廠商質疑他為人及公司信用,並發生失眠、情緒低落,甚至罹患壓力創傷後遺症須長期治療。
僅管羅女辯稱已盡查證義務,但法官認為陳姓父女被陌生人指控小三、詐騙集團,加上網路言論真假與目的難辨,回應留言可能產生不必要糾紛,因此不回應羅女並無不當;另羅女明知其懷疑的小三可能使用假帳號,卻依該帳號的不實線索肉搜陳女,非合理查證。審酌後對分別遭陳女、陳父求償200萬及300萬的羅女,各判賠30萬,還要在個人臉書刊登民事判決重要內容1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