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惡狼2/園長兒伸魔爪5童受害 高雄3歲女童性侵案轟動社會
記者:社會組 | 2023-08-10 06:00
據了解,幼兒園性侵案的受害人們年僅3歲多,男師趁著中午午睡以及爸媽晚來接孩子之空檔伸狼爪,令人髮指。(示意圖/123RF)
北部某幼童家長日前上網PO文,怒控3歲半小孩遭幼兒園狼師性侵,且受害者人數多達5人以上,此篇文引起相關單位重視,男老師已遭逮捕且羈押禁見。兒童性侵害案的加害人多數是熟人所為,曾轟動一時的2006年高雄3歲女童遭性侵案,一、二審判決有罪,但最高法院卻以「沒有違反女童意願」發回更審,2011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被告無罪,引發社會譁然。
今年7月間北部地區有家長上Dcard PO文,控訴稚子遭幼兒園男老師性侵,該名教師為園長的兒子,且經追查發現至少有5名小孩受害。原來該名男師假借午睡安撫等名義對無辜稚童伸出狼爪,孩子們異口同聲「老師摸我尿尿的地方,很痛」,家長怕遭吃案,憤而PO網要教育局、社會局和警方主持公道。此文一出,婦幼隊介入偵辦,法院已對狼師羈押禁見,教育局勒令幼兒園停托,社會局也緊急啟動輔導機制。
回顧高雄3歲女童遭性侵案,2006年3月間,吳男藉故帶牌友的3歲孫女外出遊玩,用眼鏡、吸管、手指性侵女童,直到女童母親幫孩子洗澡時,發現異狀報警。一審依《性侵未遂》判刑4年6個月,二審依《加重強制性交》判刑7年2個月,吳男也須接受強制治療。未料,最高法院後卻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撤銷有罪判決,發回更審,當時就曾引起大眾不滿;2011年高分院更一審判決,以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更讓女童家屬難以接受。
今年6月間#me too風暴吹起,1名女音樂教師PO臉書指控,自己13歲時遭到補習班狼師強吻、性騷、性侵持續3年,「他右手寫算式,左手伸進我內衣」,但當年曾求救卻遭嗤之以鼻,她反而懷疑起是自己的問題,也由於「一對一特別照顧」,父母還對狼師感激涕零。女老師自曝長大後因此身心狀況反覆,最不能忍受的是這麼多年後該名狼師仍在高雄前鎮、鳳山教書。高雄市教育局表示,獲報第一時間將現有相關事證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若屬實將解聘、雇,並列入不適任人員管理系統,終身不得聘僱。
近來兒少性侵議題備受關注,2016年性侵倖存者陳潔皓出書《不再沉默》,揭露童年遭性侵的經歷「3歲那年,奶媽一家四口性侵了我。整整3年,如同禁臠。」多年後他成為一名繪本工作者,努力揮別過去陰霾,找到所愛的人組成家庭,他不願自己當年受過的傷,有下個孩子承受,出書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兒少熟人性侵的關注,也與妻子一起合作講述兒少性侵《蝴蝶朵朵》繪本,要為守護幼童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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