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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要開車! 台中警這三天「24小時全天候」大執法

台中市警方於11日今晚間起至13日連續3天,實施抓酒駕勤務,以「24小時全天候」分散小蜜蜂機動全面巡守,呼籲酒駕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圖/台中市警察局提供)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今年1至5月取締酒駕交通違規3519件,在六都中名列第2,於11日今晚間起至13日連續3天,警方再出動,實施抓酒駕勤務,針對易發生酒駕時段、路段及區域,改變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路檢勤務,以「24小時全天候」分散小蜜蜂機動全面巡守,呼籲酒駕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警方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6月30日上路,吊扣牌照新制對於酒駕處罰更嚴厲,民眾遭警方查獲酒駕後不僅要面臨高額罰鍰,亦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且吊扣2年不得使用,讓酒駕、毒駕、拒絕酒測等違規民眾將寸步難行,一旦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

另如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一樣須當場拆卸車牌扣牌,移置保管後,車輛車體雖免附繳納罰款收據可以領回,但需自行雇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現場(不得隨意停放於道路),且吊扣牌照後2年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就算車主不知情,也一樣要處罰

警方提醒,車主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禁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比照酒駕初犯同樣額度罰鍰,並且須吊扣牌照2年,就算車輛要轉賣過戶,仍會繼續執行吊扣無法規避罰則。請民眾須注意謹慎,除了不要酒駕,也請不要將自身車輛輕易借給其他人。

警方呼籲,酒後駕車是極度惡劣糟糕且危險又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希望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勿因貪杯肇事而讓家人終身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