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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女友遭劈腿…5閨密暴打前任放她等死 友救人見「黑腫屍體」嚇壞

5名女子合夥將19歲鄭女囚禁虐待,還亂棍將她打死。(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一名19歲鄭姓女子和楊姓女子原是情侶關係,分手後被懷疑劈腿,引發對方不滿。楊女事後越想越氣,遂向田姓現任女友哭訴,並夥同和鄭女有嫌隙的謝女、吳女及李女將她約出談判,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5人竟將其帶到租屋處囚禁施暴,導致鄭女不堪凌虐死亡,被發現時遺體已發黑腫脹。

據了解,涉案女子的年紀約在19歲到31歲間,5人皆為同性戀;其中楊女和被害人原是情侶關係,分手後懷疑對方劈腿,遂向田姓現任女友哭訴;由於田女過去曾幫鄭女報名國軍志願役士兵,對方卻無故反悔2次,因此心生不滿,便找來好友李女及同樣和鄭女有嫌隙的謝女、吳女助陣,將被害人約出談判。

談判過程中,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衝突,鄭女隨即遭5人打倒在地,並被帶往租屋處凌虐,最終不堪折磨死亡。期間,葉姓友人多次試圖聯繫死者未獲回音,經詢問共同好友後,這才得知鄭女「已經倒在地上」,立刻通知警消前往救援。不幸的是,救護人員趕抵時,鄭女已明顯死亡,且四肢和身體發黑腫脹。

新竹地院審酌,被告5人僅因細故即將鄭女傷害致死,導致死者傷勢嚴重,年紀輕輕就不幸離世,與親友天人永隔,5人所為3次傷害犯行,除對被害人身、心及親友均造成莫大之痛苦外,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甚且案件爆發後,謝女竟猶提議要將責任推卸予田女,所為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被告5人自偵查時即坦承全部犯行,使犯罪事實得以迅速認定,節省司法資源,對其等自白應為有利評價,於審理時並與鄭女家屬達成和解,堪認尚有悔意,其中楊女、吳女並已經依約履行賠償責任完畢,最終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7年2月至8年8月不等之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