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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恩師上億遺產 高院改判「遺囑有效」邱瓈寬逆轉勝

邱瓈寬繼承恩師上億遺產。(圖/翻攝自邱瓈寬臉書)

「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7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將2億遺產全給徒弟邱瓈寬、楊志明等人。不過,裴祥泉胞妹裴祥麟主張,2名遺囑見證人也是受贈人,但依《民法》規定,受贈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因此遺囑應為無效,一審獲得勝訴。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院今(23日)逆轉改判遺囑有效;可上訴。

回顧全案,裴祥泉於2015年5月病逝,享壽73歲,因生前未婚無子嗣,遺產按法律可由妹妹裴祥麟、裴祥風繼承,但他留下代筆遺囑,稱「公司帳處理完後,剩下分給楊胖(楊智明)30%、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剩餘20%給需要照顧的人」,並由漢星公司員工謝雅玲、陳羿彣擔任遺囑見證人;其中陳也兼任代筆人,執行人則指定為邱瓈寬。

不過,裴祥麟質疑代筆遺囑真實性,認為自己與弟弟才具繼承權,且謝姓、陳姓見證人均為漢星公司員工,也是遺囑載明的接受遺贈對象,依《民法》規定,受贈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因此主張遺囑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應為無效,一審獲得勝訴。

高等法院審酌,遺囑製作時,第3名見證人曾提醒裴祥泉「被繼承人、受遺贈人不得為見證人」,陳姓、謝姓見證人隨即表明「不要遺贈」,裴則回應「不要就不要。」足認當事人製作系爭遺囑時,遺贈對象不包含陳、謝2人,遺囑並未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更不應無視其「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的心願,因此改判遺囑有效。

另一方面,裴祥麟質疑邱、楊偽造代筆遺囑,並於哥哥在2015年5月23日死亡後,由邱在同年8月7日申辦遺囑執登記與立切結書,再以執行人身分,於同年10月申報遺產稅,並虛列兄長生前未償債務1億3千多萬債務,以及在不詳時間註銷哥哥的賓士車籍資料等,對2人提告偽造文書。北檢偵查後,認為2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