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前瞻計畫弊案!前立委助理轉汙點證人 前營建署組長收賄7千萬起訴求刑25年

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接受性賄賂。(圖/報系資料照)

檢調偵辦內政部營建署弊案時,查出前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涉嫌透過前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擔任「白手套」,向廠商收賄7千萬元。目前檢調依貪汙等罪起訴張之明、張騰龍和業者陳登來、課長詹加欣4人。而張騰龍因遭羈押後認罪,同時繳回部分犯罪所得,與營建署課長詹加欣均轉為汙點證人。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於2022年接獲檢舉,指稱營建署2021、2022年在辦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板設置案,審查前瞻計畫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及營建署採購市區改善電腦軟體標案時,業者曾委託力大生技負責人、立委助理張騰龍居間行賄官員,以此來取得補助款或標案。

而其中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採購市區道路改善電腦軟體2案,是由時任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所負責。有關單位調查後發現,廠商與張騰龍除招待張之明喝花酒、賄賂外,廠商還花費百萬元請一名女藝術家給張之名包養。而張之明在接受招待與賄賂後,就指示課長詹加欣提供資訊,護航業者取得輔助款與標案。

檢調也於7月12日搜索張騰龍位於立法院的辦公室、力大生計公司與其住處,並在其中查扣600萬現金與勞力士名錶等物。訊後,檢方則聲押禁見張騰龍、張知名與陳登來等人。之後張騰龍則坦承罪刑,並主動繳回部分犯罪所得。

檢方於28日偵結起訴,其中,張之明因貪汙等罪具體求刑25年,另張騰龍和業者陳登來、課長詹加欣也遭起訴。唯檢方以審理期間坦承所有犯行、轉為汙點證人為由,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而業者江俊昇、莊惟傑2人則遭緩起訴處分,業者黃良凱則是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