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住院1個月「被退保」 未做此動作160萬不翼而飛
編輯:田媗 | 2023-08-31 17:52
因網友疏忽沒幫父親請假,導致無法申請死亡給付。(圖/張秘書 YouTuber)
勞保達人張秘書在YouTuber上分享一個案例,一名網友的父親因生病住院,處於無法工作的狀態,因家屬未能及時代替父親請假,導致父親被公司退保。父親在1個月後過世,網友辦理完後事正想申請勞保的死亡給付時,竟被告知父親「已退保、不能申請」,導致領不到原有的160萬。
網友詢問張秘書,公司為何能自行將父親的勞保退掉,且並未告知,讓他無法申請勞保的死亡給付。張秘書解釋到,根據《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勞工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曠職3日」或「1個月內曠職達6日」,雇主可合法中止勞動契約,且不需預告,也不用取得勞工同意。
因該名網友並未與父親一同住,但每天都會打電話關心,某天聯繫不到父親,急忙回家才發現父親處於昏迷狀態,送醫治療後1個月仍不治身亡。在網友替父親辦理完後事後,想申請勞保的死亡給付,結果被告知父親早已被退保,所以無法申請死亡給付。
該名網友父親的投保薪資是4萬5800元,勞保的死亡給付可以請領35個月,換算下來原本可領到「160萬3千元」,而該網友的父親生病後,網友忘了代替父親向公司請假,因此父親曠職太多天,遭公司退保,導致無法申請這160萬3千元。
張秘書提到,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勞工因為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可在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所以當生病無法上班時,一定要請假,維持與公司的「僱傭關係」確保自己的權益。
張秘書還補充到,根據勞保局規定,若是病假使用完,可依序請事假和特休假,全部的假都請完以後,可由公司申請留職停薪,然後檢附診斷證明,送到勞保局登記,這樣就能繼續加保勞保。不過,留職停薪是有期限的,普通傷病1年、職業災害2年,若期限使用完畢仍無法復工,因立即申報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