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女碩士偕男友兇殘弒父 判無期需付家人692萬賠償金
編輯:網編組 | 2023-08-31 19:12
台中留美女碩士啃老不成聯手男友以鐵鎚殺父,更棄屍山溝,判無期還要賠家人692萬。(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江姓女碩士聯手張姓男友將親生父親殺害棄屍,死者家屬請求法官判處死刑,1審以尚有「社會化可能」,將江女、張男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不過江女的母親、弟弟和妹妹提出民事告訴求償1342萬元,法院判江、張應給付共69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起訴書中指出,江女和張男2014年間一同去美國留學,當時請求江父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金錢,江父答應請求,但資金一直提供至2016年,江父就未再提供金援,江女與張男在美國的生活與就學出現困難,引發兩人心生不滿犯案。
法官審酌,江、張兩人於警詢、偵查、審理時對犯行均坦承不諱,並據證述、監視器畫面、相驗報告書等證物,勘認與被告自白和事實相符,法官認為,兩人因死者不繼續提供資金,因此謀劃殺害死者之事,造成死者當場死亡,手段極為兇殘,且逆倫弒父,惡性重大。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審理期間,江母和家屬均表示希望兩人判處死刑,但考量江、張兩人人無任何前科,加上坦承犯行,也有「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依殺人等罪判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另一方面,江的母親、弟弟、妹妹向2人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除喪葬費42萬元,另各求償精神撫慰金500萬元、400萬元、400萬元,共1342萬元;對此,江女和張男認為求償撫慰金太高,僅對喪葬費42萬元沒有意見。民事庭審酌各自學歷、職業、收入及侵害程度,判2人應賠償三人各250萬元、200萬元、242萬元。
回顧整起案件,34歲江姓女子與張姓男友,拿著父親辛苦存下的積蓄,到美國攻讀碩士長達7年,不滿父親阻止她與張姓男友交往,又斷絕金錢資助留學費用,2019年江女甚至與父母對簿公堂,提起履行契約民事訴訟,要求給付866萬多元,官司敗訴。2020年11月回台,竟謀議殺害江父,購買買膠帶、美工刀、繩子、鐵鎚及剪刀,並在2021年12月26日到大里區江父擔任保全的國小埋伏。
當晚11點左右,江、張攜帶裝有犯案工具的隨身背包,兩人共乘一部機車前往台中市大里區,找擔任警位的江父理論,12月27日凌晨12點多,兩人進入校園,在中庭遇到江父,由江女抓住父親手臂,張男則手持鐵鎚連續重擊江父頭部,見父親倒下還有聲音,江女兩度叫張男繼續打,導致江父因顱骨、頸椎骨折,顱內出血當場慘死。
為了滅證,兩人用塑膠袋把江父的頭部包裹,清洗血跡後,由張男騎著摩托車運屍,把江父的遺體夾在前座,江女另騎一輛摩托車跟著,尋找棄屍地點過程中,江父的右腳垂下遭拖行磨到見骨,最後被丟入太平區郊區山溝內棄屍,直到江女的妹妹見父親遲遲未歸報案,兩人的犯行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