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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花樣愈來愈多!政府輕縱詐騙集團 打詐國家隊白搭

(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的詐騙案件在蔡政府去年成立跨部會的「打詐國家隊」後,不僅愈打愈多,普及性愈高,而且詐騙花樣更是魔高千丈。蔡政府不思從根本解決這一問題,卻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現在行政院更要動用第二預備金,為全台各地檢署增設檢察官助理,幫忙處理堆積如山的詐騙案件。

政府不從源頭解決詐騙集團不斷增生的問題,只知道在地檢署增設助理來處理忙不過來的案件,那麼,檢察官助理增加了之後,法院呢?司法院要不要也在各地方法院增設詐騙集團專庭,增加法官、書記官員額?還有,警察機關、調查局是不是也要增加員額,增設「打擊詐騙集團中心」?當然都要。

要解決詐騙集團為害社會的問題,必須了解根本問題的所在,否則成立打詐國家隊、花錢推「打詐行動綱領1.5版」,以及增設打詐員額,都只是表象,只是在幫政府擦脂抹粉,顯示政府「有在做事」而已,對打擊及消滅詐騙集團效果有限。

詐騙集團無法根絕,且愈來愈猖狂的根本原因何在?政府官員只要關注幾個事實就可了解。例如,在網路及臉書上有愈來愈多的律師廣告宣稱:「專打詐欺罪,具有豐富勝訴經驗,擅長人頭戶詐騙、詐欺洗錢、警示帳戶、車手詐欺案件」,還指出,帳戶被盜用警示應尋求律師辯護,爭取不起訴、無罪判決。

另一個現象是,每當有台灣的詐騙集團分子在國外基地台被捕後,他們立刻透過在台家屬找上民意代表,拿「台灣主權」說事,施壓政府爭取回台受審,免得他們落入「對岸」的手裡,結果嫌犯返台在機場馬上就地解散。而且,國內法院對詐騙集團分子的審判多流於「情堪可憫」的陳述,也多接受他們在法庭的「臨訟悔悟」,而給予輕判。

就以提供或者賣自己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的人來說,法院大多同情這些人的「一時失慮」,而多判刑極輕微,只判決幾千或幾萬元的刑罰。但法官卻沒意識到,就因為這些人提供的銀行帳戶,詐騙集團才能四處遂行詐騙,讓社會持續受害。

也因此在法律不彰、執法不嚴下,台灣的詐騙集團這30多年來不僅沒被消滅,而且還不斷擴大「營業範圍」,開始大規模經營網軍,並透過網軍的政治接觸及操作,直接影響及介入政局。

總結這些因詐騙集團而生的現象,可以很容易判斷,政府如果不從法律上嚴究詐騙集團分子,設再多的打詐國家隊也是白搭,只是浪費公帑;而且很有可能台灣未來的政局將由詐騙集團掌控。看看im.B詐騙集團案,起訴名單中包括行政院前政務顧問陳振坤,連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也因此被告,就可知問題的嚴重性。

訂定嚴罰的打擊詐騙集團專法,成立專門的打擊詐騙機關,及嚴審詐騙集團案件的專門法庭才是治本之道,蔡政府不要再花錢卻治絲益棼了。(作者為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