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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陳情北市都發局認定無危害 顏若芳踢爆:建商根本球員兼裁判

臺北市議員顏若芳踢爆,根據北市現行法規,發生鄰損時,都發局會通知建商要與監造方一起進行勘查,明顯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大直街94巷民宅傾斜下陷至今第4天,然而住戶8個月前就已向北市府陳情,但都發局認定「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得繼續施工,台北市議員顏若芳踢爆,根據北市法規,發生鄰損時,都發局會通知建商要與監造方一起進行勘查,明顯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顏若芳指出,在《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第六條中,規定如果發生了損鄰事件,都發局會通知建商要與監造方一起進行勘查,並於限期內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及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這就是鑑定是建商,市府發公文確認、背書。」

顏若芳表示,建商的「免死金牌」根本就是政府法規的放縱,她也要求北市府應該要立即修正《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並儘速更新已使用近20年的《臺北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如果民眾對損鄰判定結果不服,也可以「自費」並委由專業鑑定機構辦理鑑定,如果鑑定結果判定確實有施工損鄰情形,鑑定費用才會改由建商負擔。

顏若芳痛批,「建商根本球員兼裁判,政府再發公文幫建商背書,市府沒有責任嗎?」在初次的損鄰認定中,佔主導地位的竟然是建商,而且過程中並沒有任何第三方專業單位。也就是說,要由建商請來的建築師、技師來認定是不是自己施工有錯、有瑕疵,這難道沒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嗎?

此外,顏若芳也批評,若民眾對建商球員兼裁判的認定結果不服,還要自費去尋求其他專業機構來鑑定,不僅會降低受災戶二次認定的意願,更可能像本次的大直案一樣,錯失即時發現問題、即時處理的先機。

顏若芳強調,除了規則本身有問題,已經使用近20年未更新的《臺北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也大有問題。並呼籲臺北市政府面對大直民宅塌陷案,必須負起責任,痛定思痛、徹底檢討,對外除了應持續咎責基泰建設、照顧災民外,對內也應將怠惰、不適任的官員撤換,並儘速修改《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更新《臺北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