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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住進猛男健身教練家「健康運動」 人夫被離婚提告求償竟敗訴

人妻誆稱罹癌同居健身教練,要接受「健康運動」指導,最後甚至離婚並再婚教練,讓人夫提告侵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結婚10多年的人妻稱罹癌,住進離醫院較近的健身教練家中,認為可以就近「健康運動」指導,讓自己身體更好,一切行為丈夫都同意,這也讓妻子越來越少回家,甚至最後和健身教練同居,並向先生提出離婚,沒想到最後發現妻子竟然根本沒罹癌甚至和健身教練再婚,讓人夫崩潰提告,法院審理後發現人夫同意兩人來往甚至居住,離婚時也同意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這讓法院判定人夫敗訴。

健身教練最後和人妻結婚,但法院認為全程人夫都知情並同意妻子去住別人家,因此認為人夫敗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對夫妻和一名健身教練是多年好友,人妻2020年時向人夫提出自己罹癌,因此希望可以住到健身教練家中,離醫院較近也能接受對方的「健康運動」指導,讓自己身體恢復更好。人夫同意妻子住進對方家中,卻發現妻子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最後甚至幾乎和健身教練同居。

人夫直到去年10月,妻子和一群友人到嘉義看全民運動會,聽聞當晚入住飯店人妻竟和健身教練同房,才讓他發現兩人關係不單純,而妻子也在被發現後,向老公提出離婚,人夫表示,當時因顧慮妻子身體狀況,因此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願意拋棄對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這也讓他在發現妻子和健身教練同居並再婚後,成為他提告最後失敗,甚至求償無門的一大原因。

人夫不久後發現妻子和健身教練再婚,甚至根本沒有罹癌,因此對兩人提告並求償80萬元。法院審理人妻辯稱,她和健身教練來往人夫都知情且同意。法官也發現,人妻南下觀看運動賽事時,人夫傳訊問她「昨晚怎麼睡」,人妻表示「我和教練一間雙床房,我還以為大家要住一起」,證明兩人出遊時被安排同房,而接受健身教練「健康運動」指導,借宿他家一晚,也已事先告知人夫,並獲得對方同意。甚至人夫曾問人妻「你和教練住在一起對嗎?」,人妻回答「嗯,現在是」,對方也沒有其他反應或詢問健身教練。

這也讓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以呈現教練與人妻,在她離婚前就逾越正常男女分際。另外兩人訊息也認為,人夫皆同意人妻的行為,包含同居與同房,因此不成立侵權行為,因此判人夫敗訴,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