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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獲不起訴 塵爆被害者家屬提再議

圖說-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獲不起訴 塵爆被害者家屬提再議

4年前造成486人重大傷亡的八仙樂園塵爆案件,承辦的士林地檢署日前對被告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11人不起訴處分,而被害人家屬表示不服,今天齊赴士檢提起再議,並呼喊口號要求公道,希望八仙樂園要拿出良心,檢方表示一切依法處理。

當年由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27日於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時,發生粉塵爆炸,當場造成15人死亡、471人輕重傷的重大不幸事件,案由士檢偵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活動負責人呂忠吉,而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人則因無肇事責任獲不起訴處分。

其中,被起訴的呂忠吉已由最高法院去年判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定讞,並於今年初入監服刑。

律師周信宏指出,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人以書面同意瑞博公司在「彩色派對」活動宣傳使用「八仙樂園」商標,而商標就是表徵商品與服務品質,且彩色派對的外文宣廣告,足使一般消費者認為活動就是八仙樂園所舉辦活動,八仙樂園當然必須擔負起相關的過失責任。

由八仙塵爆事件被害人所組成的「台灣627八仙塵爆公安事件受害者保護協會」,理事長吳聲彣今日帶領十餘名受害者家屬赴士林地檢署抗議,高喊口號,「點亮司法,還我公平正義」,並在律師陪同下提出再議聲請,希望檢方主持公道。

本案陳柏廷等人兩次獲士檢不起訴處分,但被害人家屬亦兩度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發回士檢續查,並於日前第三度偵結,仍認定陳柏廷等11人行為,不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家屬在7月1日接獲不起訴處分書,並趕在今天法定鎮聲請再議截止日的最後一天,赴士檢遞狀。(謝中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