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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前夫買下金礦邀人投資 沒獲利遭股東提告要求索賠

陳威陶邀請人投資礦場,結果出現一堆投資糾紛。(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藝人王靜瑩前夫、南港輪胎前董事陳威陶,日前為投資緬甸金礦糾紛一事出庭。過去他曾因金礦產量欠佳,與其他投資人產生糾紛,被控涉嫌耍詐吸金,但當時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3名投資人不甘心虧損2千萬元,故提告陳男,希望他能全額賠償損失。台北地院認為,陳男買下礦場開採,且投資人事先也實際參觀過礦場,應自行評估風險,故判陳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陳威陶於2017年開始投資緬甸金礦,買下許多礦區,但因技術與設備問題,金礦產量表現不佳。此時林男與其友人於2018年創立境外公司「Super Pit Group超級金礦控股集團(SPG)」,他們找上陳男合作,企圖以「太陽團隊」、「CKEY團隊」、「東盟團隊」等名義,開說明會遊說民眾投資,吸金達新台幣4億元。沒想到年底SPG集團發不出紅利,大批投資人發現2018年格勞礦區實際產出只有1.5公克,認為陳威陶等人詐欺怒告法院。最後經檢方調查,陳男自己也投了7千萬元投資,且賺不到錢不屬於刑事範圍,故判陳男不起訴,而林男等人則於2023年涉犯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

陳威陶不只有這樁糾紛案,2020年潘姓婦人和2個兒子透過余姓女子牽線,投資陳男的「文多礦區」。據潘女主張,陳男當面保證即將出金且每月分紅會有5、6倍的增長,而她以購買余女股權的方式投資陳男,不料之後就再沒消息,催促余女後她稱新冠肺炎疫情嚴重,開採不順為由推卸責任。原先潘女還半信半疑,但當看到2021年陳男被搜索約談、加上余女不願告知資款流向,才反應過來這2人疑似想以不實訊息,勸誘自己投資,故要求全額退款。

陳威陶表示,他並無與潘女簽訂投資契約,也沒捏造開採進度,也沒有將詐騙的投資款占為己有。余女則稱,自己也投資了1千2百萬元,是受害者之一。蔡姓男員工出庭表示,他受雇於文多礦區的半年間,現場一直有再開採營運,且陳男按時付薪水、繳納礦區費用,並表示真的有挖到黃金。法官認為陳威陶確實經營文多礦區,潘女也實際考察過該礦區,應了解任何投資都有風險的,且應自行評估現場開採技術是否純熟、設備是否足夠,不能因為事後虧本、無法分紅,就認為是詐騙。

法官判余女與陳男免賠,而潘婦同案另外要求余女賠償400萬元股款,法官則認為當初潘婦為日後好分紅匯款,同意余女成立新公司,而余女處理時都有確切回報,並無逾越潘女授權範圍,故判潘女敗訴,2案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