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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3大缺失奪命!違法存放「3噸危險物品」 屏東縣府這原因多年查不到

屏東科技園區「明揚國際」廠房22日發生爆炸,釀成9死、百餘人輕重傷、1失聯。(圖/宋岱融攝)

「明揚國際」屏東廠房22日發生爆炸,釀成9人確定罹難、百餘人輕重傷,以及1失聯悲劇。屏東縣府今(25日)上午公布明揚的3大違失,並共開罰240萬,縣長周春米更指明揚儲放超過管制量30倍、約3噸的過氧化物,並說明「過去一直查不到」原因。

周春米指出,火災警訊在22日下午5時10分出現,工廠卻到5時31分才報案,且工廠管理人未指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依法開罰150萬;廠房囤放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罰30萬;工廠管理權人未提供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圖及搶救必要資訊,罰60萬。總共3大違失。

周春米25日招開記者會,指出明揚國際科技公司重大違規,將從重罰60萬元。(圖/宋岱融攝)

她表示,廠內存放公共危險物品並超過管制數量,明揚申請的僅能儲存100公斤過氧化物,但事證顯示,廠內儲存多達3000公斤,嚴重違反相關辦法。另從明揚全體員工為3班制研判,其違法儲放已行之有年,但因其被列為「一般工廠,非危險物品工廠」、屬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署管轄,因此消防局只能做一般工廠的例行性消防安檢,未能事前查出違規。

另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完整的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平面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但當天最早到場的消防小隊長傳回的有機過氧化物D型資料,與明揚在後續調查才提供的另2份,且載明是有機過氧化物F型,以及第3份、化學品名稱都不同,分類為有機過氧化物F型等資料表對比,明顯過少。

周春米指出,明揚有無惡意或有意隱匿,都會繼續調查判斷,至於是否會因為這起事故全面盤點屏東所有工廠狀況,「將從中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