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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里長差點「進去」過中秋 欠稅232萬火速繳清換自由

新北新科里長擔任公司負責人時欠稅232萬元,行政執行署祭出管收,他才連忙找親友繳清稅款。(圖/新北分署提供)

去年剛當選里長的新北市某科技公司負責人,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出欠稅及罰鍰232萬餘元,新北分署通知他今年9月27日到場繳清,他向行政執行官哭窮,表示去年靠友人資助才選上里長,現每月支領5萬元事務費,要負擔房租、辦公室等開銷,還要扶養家人,實在沒錢繳納,希望每月繳納 2000元,行政執行官表示將聲請法院管收,他才連忙聯絡家人繳清232萬餘元,免予在管收所內度過中秋節及雙十節連假。

新北分署指出,年過半百的新北市某科技公司負責人,經營電子材料及產品買賣業,滯納1999年度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罰鍰,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多年,均執行無著,尚欠約232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負責人本應於 2000年3月間自動報繳19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卻未自動報繳,反而將公 司銀行存款陸續提領殆盡,並於2002年11月間在原址另設立一家科技公司,將義務人公司名下1部車輛移轉至新設立公司名下繼續營業,隔年再透過記帳士找來職業人頭「許男」充當義務人公司之清算人,企圖規避執行。

行政執行官查出他的公司銀行存款,被陸續提領600萬元、轉出超過3500萬元,還有收回帳款超過1400萬元等,但他9月27日到場時,表示不記得資金流向了。行政執行官詢問完畢後,認定他故意不繳交欠稅,且有隱匿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或處情事,又未提出合理清償方案,當天上午10時許依法暫予留置,準備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嚇得他連忙打電話向親友籌款。

不過他希望可以先行繳納120萬元,再增加至150萬元,都不被行政執行官接受,過了3小時,家人帶來232萬餘元現金,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後,新北分署解除暫予留置,免予在管收所內度過中秋節及雙十節連假,讓其得以在中秋節及雙十節連假期間繼續為里民服務。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歷經多年的努力下,終得實現租稅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