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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父自首失手勒死自閉兒 獲輕判刑期4年

高雄19歲自閉兒遭父親充電線勒頸斃命,法官依黃父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判其有期徒刑4年,全案還可上訴。(圖/翻攝畫面)

高雄梓官區2021年8月晚間,19歲黃姓自閉症男子因不斷把洗衣球丟進洗衣機,與母親發生爭吵,父親將其帶回房間安撫,不料兒子情緒持續失控,父為了阻止情緒失控並作勢攻擊的兒子,當場勒住其脖子,未料竟一時失手終導致兒子窒息死亡,黃父立即向警方自首,依家暴殺人罪判黃父刑4年,經上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審判決。

黃男與妻子長期扶養患有自閉症、妥瑞氏症、過動症,且有智能不足及情緒障礙的兒子,夫妻倆長期受精神壓力之苦,前年8月24日晚間9點,黃母因兒子亂丟洗衣球屢勸不聽而發爭口角,父將兒子帶回房間安撫入睡,未料兒子情緒遲遲無法回復,2人又起衝突。

據警方了解,黃父為制服兒子,將其壓制在地並拿房內2條充電線在脖子繞頸4圈,想藉機威嚇兒子,當兒子不再出聲及反抗時,黃男才驚覺兒子已失去意識,陷入昏迷並且失去生命跡象,趕緊打110報案,將兒子送醫搶救17小時後仍宣告不治。

案件發後,黃父立即電話向岡山分局赤崁派出所自首「我殺人了」,警方獲報後到場,查扣2條作案的手機充電線,依黃父違反《殺人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並起訴,審訊過程中黃父坦承不諱,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據實以告,但否認殺人犯意。

法官審酌黃父長期照顧精神壓力,檢方和家人均替他求情,並於事發後自首,符合刑法減刑規定,依黃父違反《家暴殺人罪》判刑4年,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當,判決駁回,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