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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Bay好油」林裕紘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理由曝光

林裕紘被羈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嫌自導自演,一下飛機就被帶回偵訊。檢方認為其涉及誣告和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之虞聲押,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認為,林裕紘有滅證之虞,還另有不明共犯,且造成社會人心動盪不安,8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指出,林裕紘涉嫌偽造文書等案件,其抵達機場後,以通知書請他到案說明;經訊問後認為,林裕紘涉嫌刑法第220條2項、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以及第305條恐嚇等罪嫌,有湮滅及勾串證人之虞,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院表示,林裕紘坦承使用LINE等通訊軟體是為避免留下通聯紀錄,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此外,林裕紘也提到知道許男有虛擬帳號的管道,顯見可能另有不明共犯,足見有串證之虞。

桃園地院指出,加上此案涉及社會關注的重大議題,林裕紘涉嫌自導自演對社會安寧造成極大危害,也使得社會人心動盪不安,審酌後認為有羈押必要,8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