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歷建生死1/台鐵護歷史建物竟遭罰 蔣萬安立場成存廢關鍵
記者: 薛孟杰 | 2023-10-26 06:00
台鐵自行出資修復位於北市中山女高對面的日本時代舊宿舍群,卻面對滿滿的阻力,連理應協助文資保存的北市文化局,在得知原修復廠商團隊臨時棄標後,仍以文化局長蔡詩萍的名義出具公文,限期要求台鐵立即提出新修復計畫,遭質疑強人所難。(圖/本刊資料照、黃耀徵攝)
本刊去年踢爆,台鐵職工福利會(隸屬台鐵工會、簡稱台鐵職福)要以ROT(修復、營運、轉移委外),原地修復已被北市府列為「歷史建築」(簡稱歷建)的台鐵鐵道舊宿舍群,原預計2025年完工,卻遭柯市府文化局與暫時「土地管理者」的內政部同聲質疑,認應原址剷平遷移紀念、好方便改建新大樓。
當時競選北市長的蔣萬安,曾公開力挺台鐵職福自籌經費維修的壯舉形同「守護城市靈魂」,蔣如今已貴為市長,而文化局對該案的立場卻更嚴苛,不僅在前市長柯文哲卸任當日的「權力真空」、以歷建環境差為由,重罰台鐵30萬,日前還限期要台鐵在10月底前提出維修活化計畫,否則文化局就要「接手」。凸顯即使政黨輪替,蔣萬安亦無力改變前朝官員立場,因北市文化局立場曖昧,該批歷建能否按郝龍斌規劃全區保留下來、令人捏冷汗。
市府知情人士透露,文化局對台鐵宿舍群歷史建物的處理程序仍在進行中,尚未將具體處置上報蔣萬安,蔣應該還未掌握文化局可能強行徵收台鐵歷建的最新發展。不過,蔣萬安身為北市大家長,對文資保存具有關鍵發言權,再加上他曾在選前公開力挺台鐵原地原貌修復歷建作法,若該批歷建最後無法原地保留、甚或被強制拆除或遭徵收,蔣萬安昔日肯定台鐵「守護城市靈魂」之說勢必將再遭檢驗。
北市中山女高對面的日治昭和時代鐵道舊宿舍群,位於長安東路、建國北路和八德路二段之間的「蛋黃區」,現址上有數十棟日本時代平房。國府來台後,產權移交給台鐵職福,後來政院指示內政部檢討都市重劃,土地管理權暫撥內政部。前市長郝龍斌在2007年,將該處45棟建物及周邊完整街廓,約近千坪區域,認定為歷史建築街廓擬「全區保留」。
郝2014年卸任後,內政部角色馬上轉變,以「類地主」之姿,主張將當地歷史建物納入都更範圍,2015年獲政院通過。但美其名曰歷建納入都更,其實就是要求文化局推翻郝市府的歷建認定,僅保留少數舊屋,再花數億元購地遷移「保留外牆」紀念,現址拆除蓋新樓,「全區保留」美意已名存實亡。
本刊調查,台鐵原先徵求針對歷建修復的廠商,因遭營建署嚴重警告,指歷建位於營建署經管國有土地上,未徵得營建署同意前「請審慎處理維修活化案」,再加上北市文資委員也放話,營建署若對台鐵修復歷建計畫有意見,文化局可拒絕台鐵提出的修復案,廠商左右為難下,不願得罪官方,在今年中拋棄250萬元保證金「棄標」。
弔詭的是,北市文化局,明知台鐵委外廠商臨時「閃人」,台鐵正急聘新廠商接手,卻未依文資法精神、主動協助台鐵持續修復歷建,反在柯P卸任市長當日、蔣市府新文化局長未就任之際,以舊宿舍歷建區「環境髒亂」為由,開出30萬元罰單重罰台鐵,台鐵雖爭取「緩衝期」也不被理會,讓已經投入千萬元維護當地環境的台鐵有如啞巴吃黃連,雖立即繳罰金並火速找人清理環境,但也同步提行政訴訟控告文化局,為的就是釐清該作法是否符合文資法。
據了解,蔣萬安雖曾力挺台鐵修復歷建,但就任市長後,該案面臨來自文化局的阻力不減反增,令人好奇文化局對於歷建究竟是「挺修復」還是「挺拆除」。
例如,台鐵近期遴選新建築師接手歷建修復,但重擬計畫至少需半年前置作業(含整理、文資調查、測繪等基本功),文化局卻在9月5日又發函台鐵,揚言若10月底前未提報舊宿舍修復再利用計畫,就由文化局「逕為(代辦)修復再利用計畫」,逼台鐵在短短一個半月內交出新計畫,引發外界側目,遭質疑有意藉「不可能的任務」、逼退台鐵別再萌生原地修復歷建的打算。
但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台鐵工會仍堅持歷建維修計畫不能走上方向錯誤的不歸路,已做好打法律戰「維權」準備。台鐵最怕的是,有人會「趁火打劫」趁機毀掉歷建,例如放火燒老屋,除聘請保全人員24小時輪班密集巡邏,加裝監視器外,也擬向北市警求助申設巡邏箱,避免憾事發生。
台鐵職福會主委林佑哲表示,台鐵不是不理解舊宿舍區土地開發利益龐大,但身為舊宿舍歷史建物的所有權人,理應守護歷史建物,尤其歷建保留的「主角」應是宿舍本體、而不是下面的土地,「大法官會議831號文」更解釋「古蹟與歷史建築不能拆、應以保存地上物為先」。台鐵心心念念,期盼這批歷建能原地、原貌重現,保留歷史街廓,還原歷代台鐵人堅守崗位的歷史,期待未來能比照「日本東京火車站」、留給台灣人引以為傲的鐵路歷史文化財。
針對北市文化局遭質疑對台鐵擬自費、原地原貌修復歷史建物立場曖昧,北市文化局回應,台鐵若在10月底若未提規劃修復方案,文化局不排除依法「接收」,但具體方案因時間未到,假設問題無法回應,惟應會以「文化資產價值」優先。
文化局還說,曾在110年8月3日函請職福會依文資法,提送修復再利用計畫,迄今已逾兩年,但職福會迄今未提送文化局,若舊宿舍歷建現況持續惡化,文化資產因管理不當致有滅失或減損價值之虞,文化局重申會依文資法28條逕為管理維護、修復,或強制徵收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並追究相關單位管理不當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