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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綠營黨部主委搓湯圓 藍營兩發言人不起訴處分

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何博文控告國民黨兩位發言人誹謗輸了。(圖/報系資料照)

名嘴羅友志指稱2014年登記參與新北市議員第7選區黨內初選時,侯友宜以500萬元「搓圓仔湯」,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何博文藉機告發侯違反《選罷法》,國民黨調侃「何博文,自己就是被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何再控告國民黨兩名發言人蕭敬嚴、林家興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認為蕭、林2人是對報導內容表達意見,今將蕭、林2人不起訴。

至於何博文藉機告發侯友宜違反《選罷法》的部分,新北地檢署先前已對侯做出不起訴處分,新北檢依職權送請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予以駁回,侯已獲不起訴確定。

羅男今年4月在臉書爆料,自稱當初參加國民黨內初選,時任新北市副市長的侯友宜2度與他碰面,提出以500萬元資金「搓圓仔湯」,要求他更改選區至汐止,並承諾有人會幫忙他,但遭他拒絕,他曾向當時競選辦公室2名幹部提及此事,2人極力反對。事後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何博文告發侯違反《選罷法》。遭國民黨調侃「何博文,自己就是被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衍生何另控蕭敬嚴、林家興2人加重誹謗的案外案。

檢方調查,何博文過去選舉時,曾發表:我決定扛起重責,參選2024新北市第一選區的立法委員,總是有一些協調的過程,我不在我的本命區板橋初選,因為難免會引起激烈的競爭等語。蕭敬嚴、林家興以媒體報導何博文長期經營新北市板橋區,卻於2019年間退出該選區之立委初選,今年又轉至新北市第一選區參與立委選舉等內容,對何提出質疑。

檢方認定2人並無憑空虛捏或惡意傳述不實事項等情事,相關言論內容是對政治人物所作所為之評論,並非毫無根據的影射攻擊,且是就可受公評事件而表達意見,屬民主自由國家對於立委候選人的合理檢視,並未逾越合理評論的界線,屬於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