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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癌逝…公婆怒告媳婦「還我們醫療費」 判決結果出爐

法院審理後認為,父母支付醫藥費是自願行為,駁回訴訟請求。(示意圖/PIXABAY)

大陸一對公婆在兒子被診斷出惡性腫瘤後,幫忙支付醫藥費;而在兒子死後,他們認為,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法定義務,因此將媳婦告上法院。對此,法院審理後認為,父母支付醫藥費是自願行為,駁回訴訟請求。

根據陸媒《九派新聞》報導,福州長樂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醫療費引起的糾紛案件,王姓公公與蔣姓婆婆的兒子於2021年診斷出惡性腫瘤,雖然積極治療後,仍於2022年不幸過世,這期間花費了不少醫療費用。

王姓公公與蔣姓婆婆在兒子死後,把朱姓媳婦告上法院。王姓公公與蔣姓婆婆控訴,自兒子生病以來,朱女未盡扶養義務,也未承擔相關費用;他們認為,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法定義務,朱女作為妻子,應歸還其代為支付的醫療費若干。

長樂法院審理後認為,父母對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子女雖沒有法定撫養義務,但王姓公公與蔣姓婆婆墊付相關費用的行為,根據常理判斷主要是為了挽救兒子的生命,是自願行為,屬於家庭成員之間的互相幫助行為,故對其主張不予支持,判決駁回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