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工作23天…35歲男疑過勞猝死 官方判非工傷:午休不是上班時間
編輯:林詠娟 | 2023-11-17 18:38
何男一離開工廠不到5分鐘就猝死,家屬認為根本就是過勞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國日前傳出一起疑似過勞死的糾紛案件,一名35歲男子連續上班22天後,在第23天的午休時間猝死身亡。該名男子家屬認為男子是因過勞而猝死,向公司反應,希望能得到賠償,不料最後卻得到「非工傷」的鑑定,讓家屬相當不能接受。
這名35歲的何姓男子8月10日中午離開工廠後,原先想去吃午餐,不料才休息4分鐘整個人就倒地,不省人事。何男哥哥向媒體表示,「救護車當時也去了現場,人沒搶救過來,醫院死亡證明上寫的是猝死」,他拿出何男上班打卡紀錄,「我弟弟連上23天班了,這就是過勞死」。他表示有找公司負責,公司卻說鑑定非工傷,何男哥哥無奈表示「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不是工傷,我們行政覆議了,結果也沒有改變」。
何男哥哥表示何男連上的這23天班中,上班打卡時間約在上午7點12分至19分左右,下班時間約在下午6點32分至7點31分不等,公司無論如何都應賠償。公司回應媒體,表示何男出事的第2天就馬上向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的相關資料,但該局以何男猝死非工作時間、不在崗位上為由否決。公司表示,他們都有給員工保保險,其中意外險應能幫忙賠償一些。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案發時何男是在午休途中突發疾病、搶救無效死亡,其死亡原因非交通事故所導致,不符合工傷認定。針對家屬主張的「午餐時間內去吃午飯的過程應當視為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人社局回應表示,雖然公司應給予勞動者合理休息時間來保障吃飯的生理需求,但休息時間並不能視為工作時間,且人社局認為工作崗位的認定並不含上下班途中,故無法審定何男的死亡為工傷。
人社局表示他們曾在8月23日時給予當事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但其中闡述文字並不夠嚴謹,存在瑕疵,但並不影響判決結果的合理性,但若家屬不服,仍可向法院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