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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幫我1/女童泣訴遭堂哥姊性侵 單親媽申請保護令遭拒崩潰

女童花花(化名)疑似遭堂哥和堂姊猥褻性侵,其心靈也備受創傷,連心愛的娃娃都上了手銬。(圖/周志龍攝)

北台灣3歲女童花花(化名)父母離異,由雙親共同撫養孩子,但花媽7月發現女兒如廁時直喊痛,仔細詢問才知道她竟遭堂哥堂姊以手和筆性侵,花媽得知此事後立刻拒絕讓孩子回到花爸住處,但申請保護令竟被拒絕,花媽每日生活在女兒被帶走的恐懼中,崩潰詢問「誰能幫幫我?」

11月初下午,記者抵達花媽的住處,在她與女兒的甜蜜空間,舉目所及全是小女生喜歡的芭比娃娃和粉色公主裙,還有許多專屬於小女生的繽紛飾品,每個角落都藏著母親對愛女的疼惜,花花也在母親的陪伴下如天使般快樂成長,在她天真可愛的外表下,卻藏著至今仍無法擺脫的陰影。

「哥哥姐姐抓著我的手,用手和筆弄我的『小咪咪』(私密處),我說很痛他們依然繼續弄。」花花回憶,她在父親處居住時,與祖父母、姑姑和11歲堂哥與9歲堂姊同住,父親平時忙於工作,白天都由姑姑代為照料,當大人都不在時,哥哥姊姊便會開始讓她不舒服的遊戲。「她有次回來,跟我說尿尿好痛,講到廁所就開始大哭。」花媽提到,她與前夫離婚後,雙方協定每周輪流照護女兒,直到今年7月間,她明顯感覺到女兒情緒低落、行徑怪異,對洗手間有莫名恐懼,仔細詢問下才知道女兒遭受欺負。

花媽心疼女兒遭受傷害,目前將孩子帶在身邊,且暫時放下工作以保護孩子。(圖/周志龍攝)

花媽難過表示,她起初以為私密處疼痛是憋尿造成,聽到女兒的敘述才知道案情並不單純,而孩子過去被警告「不能跟大人說」,直到遭侵犯第3次才向她吐露實情,驗傷更發現女兒處女膜有泛紅感染狀況。

為避免女兒遭受再度傷害,花媽拒絕孩子再回到其生父住處,通報113後,依照建議向警方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由警局協助申請保護令,但她沒想到,保護令申請竟遭駁回。「家事法庭的司法事務官只問爸爸,根本沒有問我的女兒發生了什麼事情。」花媽表示,前夫在應訊時否認所有指控,稱私密處泛紅感染是因清潔劑用太多,並強調家裡隨時都會有大人陪伴,並不可能有3孩子單獨相處情況,司法事務官則對男方說法全部採信。

今年9月底,家事法庭做出民事裁定,駁回花媽申請的保護令,除了否認花花親口說出的遭暴情節,還稱花花在此次事件後已到母親住處生活,「聲請人復未能釋明其有繼續遭相對人實施不法侵害之危險存在」,認為無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這也讓母女倆生活在恐懼之中。「小朋友出門就會害怕,說不知道爸爸會不會跳出來把她帶走。」花媽難過表示,前夫如今仍持續跟她爭取撫養權,而她不敢離開孩子一步,只能暫時放下工作守護女兒,並持續尋求法律協助,只求能跟孩子有個平靜生活的空間。

花花在警詢筆錄中清楚描述受傷害過程,但家事法庭並未採信,竟駁回花媽的保護令申請。(圖/周志龍攝)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表示,她接獲此案後持續關心,花花已進入心理輔導階段,她後續也會以辦公室的法律和輔導資源給予協助,也希望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

桃園市社會局表示,目前社工都持續在關心花花,並對行為人進行輔導,而保護令的部分,由於雙方都是未滿12歲的孩童,行為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上不負刑責,在刑事調查中確實有所困難,在得知保護令無法成功申請後,社會局也積極提供律師資源,詢問母親方是否需要進行抗告,並與父親方協定安全計畫,希望能全方面保護孩子安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